****委员会****中心就厨房用品进行比选采购,现将本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厨房用品。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双眼电炉灶 | 台 | 1 |
灶间平台 | 个 | 1 |
12层蒸车 | 台 | 1 |
保鲜工作台 | 个 | 1 |
水池 | 个 | 1 |
电饼铛 | 个 | 1 |
灶间洗手池 | 个 | 1 |
托盘(整车用) | 个 | 12 |
菜刀 | 把 | 2 |
大勺 | 把 | 1 |
菜勺 | 把 | 2 |
漏勺 | 个 | 1 |
铲子 | 把 | 2 |
菜板 | 个 | 2 |
五格餐盘(不锈钢) | 个 | 80 |
碗(不锈钢) | 个 | 80 |
筷(不锈钢) | 双 | 80 |
小汤勺(不锈钢) | 个 | 80 |
(二)供货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进入竞争比选环节。
四、报名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自行准备响应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选企业基本情况;
(2)响应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1);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
(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参选方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响应材料成本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用A4幅面纸打印,胶装,封面加盖参选方公章,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且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及盖章后的复印件。
(二)参选文件应由参选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逐一签名并加盖参选方公章。
(三)参选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参选方的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
五、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期限
(一)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00前(**时间);
(二)递交地点:**市**西路132****中心515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佰勇 王善飞
电 话: 193****0088 133****0819
****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