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责任期满返还公告(明湖书香苑小区1幢-13幢项目)
明湖书香苑全体业主:
为进一步落实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现将你小区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情况公告如下:
你小区1幢-13幢项目由****公司开发、******公司监理、**省****公司施工。该项目于2021年9月30日竣工,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17]138号》文件的规定,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按照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可申请受委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单位,返还全数工程质量保证金。现将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如1幢-13幢业主对房屋的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负责人:李洪清,联系电话:199****3163;座机电话:051****60939)。
****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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