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012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3号楼1楼(**区****开发区稀金大道16号)
邮编:341100
项目名称: | ****新增水稳料生产及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开发区洋塘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新增水稳料生产及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位于****开发区洋塘工业园,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5°6′23.421″,北纬25°56′22.958″。项目占地面积为11250m2,建筑面积为40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水稳料生产区和石膏粉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办公楼、宿舍楼等辅助工程;原料储存区、筒仓区、成品仓储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储运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利用现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石膏粉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给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综合利用一般固废(脱硫石膏等),生产商品混凝土、水稳料和石膏粉,形成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水稳料和30万吨石膏粉的生产规模。商品混凝土和水稳料的主要生产工艺为进料、搅拌,石膏粉的主要生产工艺为进料、电烘干、破碎、混合、三级消化、磨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项目现有工程劳动定员67人,其中20人在厂内住宿,项目建成后,全厂劳动定员人数新增13人,无新增厂内住宿人数。现有工程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8小时,本项目在进行技术改造扩建后,调整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12小时。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水,电源依托市政电网供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水处理:项目现有工程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其中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暂存,经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要求,定期用于农田灌溉。 2. 废气处理: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成分为颗粒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和表3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标准。 3.固废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处理措施收集到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废磨球、废机油、废机油桶、沾有废机油的抹布、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同时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4.噪声处理: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报批阶段进行了一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