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 | 招标人 | ****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1.4 | 项目名称 | **振华重工-启**工-2025年度分段外协制作招标 |
1.5 | 项目编号 | **** |
1.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100% |
2.1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投标方厂区 建设规模: / 其他: / |
2.2a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2025年度分段制作业务,包含以下: (1)钢板预处理、下料、小组、拼板、中组、大组(包含分段结构完工报验前收到的各类修改单/通知单); (2)生产过程中临时加强和吊码的安装、过程产品的保护措施; (3)分段制造、结构交验、分段整体的预密性(特指分段中的密闭柜体/外板焊缝); (4)管舾件、铁/电舾件的预装,冲砂、涂装; (5)据ITP要求的检验的申请、各类修改单的实施及整改落实工作等; (6)材料、分段的运输; (7)预估所需制作的物量4000吨(仅为预估,最终以实际外协分段图纸物量为准); (8)材料说明:钢材原材料、焊材、预装铁/电舾件、管舾件、油漆由招标方提供,其他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
2.2b |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分 /包件。 具体信息 |
2.2c | 工期 | 计划工期: 根据各项目建造进度需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2月1日 |
2.3 | 交货/施工地点 | 招标方厂区交货,投标方厂区制作等 |
2.4 | 质量标准/目标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2.5 |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 √质保期:项目交付后1年 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
2.6 | 付款方式 | 现金或承兑 |
3.1.1 | 资质要求 |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有足够的加工设备和能力,管理体系满足标准化要求 |
3.1.2 | 财务要求 | 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
3.1.3 | 具体业绩要求 | 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
3.1.4 | 信誉要求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3.1.5 | 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有相关制作及管理经验 ; 技术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对技术规格标准精通; 安全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持安全管证; 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1.6 | 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置要求 | 制作车间、预处理及焊接切割设备、小组加工设备、分段胎架、吊车、码头等。 |
3.1.9 |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 √无 □有, |
3.1.1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有,要求: |
3.1.12 | 其他要求 | √无 □有 |
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3.5 | 是否兼投兼中 | √是 □否,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
4.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4.3 |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 2021年-2023年 |
5.2 | 报名截止时间 | 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设置时间为准 |
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设置时间为准 |
7a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R组织, 时间:资格预审阶段或之前 地点:投标单位场区 联系人:吴**188****7602 |
7b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9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梁志君 地址: **市**区**路3261号 电话: 021-****7080 邮箱: ****@zpmc.com |
1. 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工程施工分包采购管
理办法》等企业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包件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1.2 本招标包件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3 本包件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4 本招标包件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5 招标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6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工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3 交货/施工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4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5 质量保质期及质量保证金: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6 付款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2 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招标文件 ZF202406 版
招标公告
3.1.3 业绩要求:近 3 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 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
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
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
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具体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4 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5 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6 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7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 14001\45001
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3.1.8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
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
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3.1.9 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见招标公
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11 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
过资格预审。
3.1.12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
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
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
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招标文件 ZF202406 版
招标公告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集团、我公司(含下属单位、分公司、事业部等单位)黑名
单(重点关注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
标活动;
(18****集团管控名单的投标人,管控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
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9****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0)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5 除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
中的全部包件投标。
****招标文件 ZF202406 版
招标公告
4. 资格审查资料
4.1 资格审查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
按照本公告第 3.1 款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委员会审
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2 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
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3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公告第 3.1 款规
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投标人现场考察投
标人的技术实力、设备配置等以证明投标人拥有足够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1);
(5)近 3 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近 3 年的****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 14001\45001
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
全事故的情况;
(10)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
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
业病的情况;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
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市场通用商品无授权贸易商货源
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 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
****招标文件 ZF202406 版
招标公告
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ra.****.cn/index)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完成投
标报名并按本章第 4.3 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
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5.3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标书的短信
通知后,可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
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
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分包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分包
商、上级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4.2 在网平级单位分包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
后报名参与。
5.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
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书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 CA 数
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
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
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按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
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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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0.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 3。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
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
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
附件3、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