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2024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7****煤矿生产的煤炭在**煤炭****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的交易平台通过竞价方式对外销售,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专场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5日9:00 ,详见《表二》各标的竞拍时间。
二、资格要求
1.交易市场资审合格的交易商可参加。
2.交易商原资质变更的请及时提交更新后的资质,未提供视为资质无变更,审核时以原资质为准。
3.交易手续费等事宜参见《**煤炭****公司交易商入市协议》。
三、付款要求
1.付款账户(履约保证金和煤炭预付款均为此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行:****广场支行;
账户:8060 5060 1421 0192 89;
行号:3138 0620 0017 。
2.付款备注
交易商需备注石窑店保证金或石窑店预付煤款,如未备注或备注不明确,将不予通知款项信息。
四、交易平台
交易市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
交易市场咨询电话(0912-****888)
五、煤种、质量参考指标、价格、交易数量
(表一)
煤种 | 发热量 (Kcal/kg) | 数量 (吨) | 含税起拍价 (元/吨) |
仓装中块 | 约6100 | 8000 | 650 |
标的量及竞拍时间(表二)
标的名称 | 标的量(吨) | 时间 |
中块 | ||
标1 | 约1000 | 9:00-9:01 |
标2 | 约1000 | 9:02-9:03 |
标3 | 约2000 | 9:04-9:05 |
标4 | 约2000 | 9:06-9:07 |
标5 | 约2000 | 9:08-9:09 |
六、成交规则:
1.按照“优先价格高,同等价格报价时间早的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竞价增加金额为整数,最小增加幅度为1元/吨。
2.成交价是现金价,银行承兑汇票价(仅限电子银承)按照规定执行:
现金价、承兑汇票价(表三)
煤种 | 现金价 | 承兑汇票 (0 月-6 月(含)期限) | 承兑汇票 (6 月-12 月(含)期限) |
仓装三八块 | 成交价 | 成交价 | 成交价+10 元/吨 |
仓装中块 | 成交价 | 成交价 | 成交价+10 元/吨 |
化工煤 | 成交价 | 成交价+12元/吨 | 成交价+20 元/吨 |
3.本次交易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
七、履约执行:
1.2024.****.16:00-2024.****.16:00
2.同期交易中,交易商中标的同一煤种出现不同成交价时,按照该交易商从高到低的成交价依次进行结算。
八、履约考核
1.考核期内,客户履约率达到90%(含90%)以上,视为完成。因交易商原因未完成履约量,视为违约,交易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履约保证金额×未履约率×扣除百分比30%(未履约率=90%-兑现率)。因交易商原因导致履约量为0,未履约率按照100%计算。
2.客户违约后,第一次扣除百分比为30%,出现两次及以上违约行为,在30%基础上每次递增百分之五。即:第二次扣除35%;第三次扣除40%,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3.对于执行期完毕后客户自身原因中标未拉运、拉运量低于10%的客户将拉入黑名单一个月。
九、保证金管理:
1.竞价保证金:交易商向交易市场交纳5万元交易竞拍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交易商向****交纳计划竞拍煤价总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当期煤种起拍价进行核算。交易商参与专场交易前须按要求交纳足额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在专场交易开始前1小时停止收取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将不能参与专场交易。在履约开始起24小时内没有启动拉运的中标交易商,****将扣除其2万元履约保证金。
3.弃标:交易市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后,若交易商选择弃标,须在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交弃标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进行履约拉运;提交弃标申请的交易商需承担弃标违约责任,弃标违约金=每弃标1000吨扣除1万元履约违约金,按比例递增,并在弃标之日起暂停此交易商两个竞拍周期。弃标后重新组织专场交易。
4.竞价成功保证金将冻结,未中标交易商可以申请退还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十、拉运要求
1.交易商中标后及时预付煤款办理拉运手续,均衡拉运,均衡预付货款。
2.交易商在拉运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矿方有关制度、规定等。对违规客户进行违约或解除合同处理,涉****机关处理。
十一、其它事项:
1.所有交易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竞拍,对虚假中标者、恶意竞拍者、故意扰乱竞拍秩序、故意哄抬价格等不良竞拍行为,将取消当期成交标的并拉入黑名单。
2.同等条件下,中标客户的运输业务优先**神能纬****公司承运,该公司车辆为新能源换电重卡汽车。
3.交易商应对矿方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行踏勘,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情况,责任由交易商自行承担。
4.本公告提供的煤质指标与数量为本次标的的参考值, 以交易商现场踏勘实物为准,煤质指标等以场地实际情况为准。
5.交货方式及数量确认
场地自提,出矿交货,标吨拉运;以吨为计量单位,结算数量以矿方过磅计量为准。中标交易商必须按矿方要求进行派车、苫盖蓬布。
6.中标后与****签订合同。
**煤炭****公司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