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三关镇上李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野三关镇上李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6248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29.6248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野三关镇上李坪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集中整治河道沟渠约350米,改造道路约600米,拆除破旧废弃房及违章建筑,清理垃圾污水、线网、杂物等。采购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纸中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总工须具有**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项目总工(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6.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QQ邮箱号)到****(**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30-09:30(**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30(**时间) 提交地点:****(**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30(**时间) 地点:****(**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公告****交易中心****中心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野三关镇 联系方式:0718-****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 联系方式:183****7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女士 电 话:0718-****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