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物流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
一.采购条件
****集团有限公司**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物流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价采购条件。
针对我段位于**市**区**新区创业北路段材料库至沪昆高铁、合福高铁**、**境内各站区之间(具体地点详见询价单)以及少量国内其他地区的物资物流、大件货物机械装卸等服务需求,弥补段运料车运力不足及缺少机械装卸设备等缺陷,及时完成各类物资的收发转运工作。
该询价项目分为拼车价格、整车价格及装卸机械车辆价格三类。报价为单趟或单次使用价格,如后期有运输至除**省、**省以外的国内其他地区的需求或装卸机械车辆的使用,费用参考已报价相应距离或地区,且价格不得超过最高单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3.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营业范围需包含物流服务。
3.2满足国家法律及物流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3物流保证能力:物流服务提供商必须具备我段管辖内各相关站区的物资往返运输能力、运输时效及运输质量,需兼顾少量除**省、**省以外的国内地区的物流运输服务,同时能按需提供各类装卸机械服务。
3.4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物流服务提供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公司****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③****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④近二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5报价人需能接受按季公对公转账结算模式。
3.6本次询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成功后可免费下载询价报价文件。
4.2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5日18:00至2024年12月19日09:00止。
4.3 报价的起始、截止日期及时间:2024年12月15日18:00起至2024年12月19日09:00截止,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招投标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并将填写完整的《物流及装卸机械费用询价单》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63.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非****公司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报价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公章的《物流及装卸机械费用询价单》、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4.3 未按要求填报《物流及装卸机械费用询价单》、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单的,报价无效。
五.物流及装卸机械费用询价单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需为已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下载该询价项目公告中附件《物流及装卸机械费用询价单》并按该格式进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单位信息栏目(已加粗)不能为空,报价栏不得为空,填****公司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物流及装卸机械费用询价单》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报价截止时间前发送,视同无效报价。
5.3以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各单项报价总和的平均值的最低价为中标价的方法进行评审。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多次发送询价单则取该报价方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5.4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报价截止时间**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询价结果未达到询价预期目标,询价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或转其他方式开展。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本询价项目公告及询价单的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高铁基础设施段
详细地址:**省**市**区**新区创业北路口51号**高铁基础设施段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791-****5775
接收报价函邮箱:****@163.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高铁基础设施段
日期: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