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津武(挂)2020-082 号地块居住项目二期(EPC 总承包)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预计采购金额459.429977 (万元)。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市**区泗村店**路汤泉小区**。 6.技术要求: 6.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方案),必要时提供计算说明书,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书面确认后作为乙方加工混凝土的依据。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原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要求。 6.2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各项指标均须满足以下标准要求: (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 (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 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1%。 (3)原材料标准:砂石料及水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用砂》GB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GB14685-2011,水泥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外加剂参量及品种、规格满足配合比要求性能。 7.验收方式及要求: 7.1甲方对乙方交付商品混凝土的浇筑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及外观质量等指标等进行现场查验,经验收无误后方可浇筑。 7.2甲方对乙方交付商品混凝土的数量,采用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以甲方现场施工员签字确认的商砼收料小票为结算依据凭证,经双方确认后的数量做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1.报价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商砼明细自主报价,报出所有规格的单价,并报出商砼总价。商品混凝土费中含减水剂、泵送剂、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每月结算挂账的材料款,在第三个月内支付第一个月结算材料款金额的85%,以此类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结算总金额的97%,剩余3%的结算材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息付清。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银行保理、以物抵款的方式支付(其中以物抵款金额占到全部结算额的20%-30%)。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202****04925 | 商品混凝土 | C20 | 合格 | 1500.0 | m3 |
2 | DRWL202****04926 | 商品混凝土 | C30 | 合格 | 5629.0 | m3 |
3 | DRWL202****04927 | 商品混凝土 | C35 | 合格 | 2369.0 | m3 |
4 | DRWL202****04928 | 商品混凝土 | C40 | 合格 | 1550.0 | m3 |
5 | DRWL202****04929 | 商品混凝土 | C45 | 合格 | 1680.0 |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