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焦平项目砂石料采购询价函
询价编号:ZJJZ-JPXM-SSLCG-2024-043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焦平项目:本项目位于**市**市和**市**市境内,全长21.645公里,路基填方为352万m3,挖方为448万m3,沥青路面123.6万平方米,特大桥7401.7米/5座、大桥4971.4米/17座、中桥449.7米/8座,支线上跨桥、**5座,涵洞38道,通道24座,中隧道880m/1座,长隧道2020m/1座。全线共设互通1处,枢纽2处,匝道收费站1处。合同工期为3年。
1.2询价内容: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河砂 | 中砂 | 吨 | 26730 | 以施工单位要求为准 | **省**市**市苌庄镇 | |
机制砂 | 鹅卵石破碎 | 吨 | 67242 | |||
碎石 | 5-10mm | 吨 | 26265 | |||
碎石 | 10-20mm | 吨 | 82016 | |||
碎石 | 16-31.5mm | 吨 | 26428 | |||
小计 | 228681 |
二、支付方式
2.1无预付款。需方按月(每月11日对账)结算货款,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每期结算后30天内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 ,余款 27% 在每期结算后6个月内进行支付,剩余 3% 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并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2.2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三、计量方式
以运至上述交货地点,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需方提供过磅方式对数量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供方、需方、施工方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四、定价方式
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进行调整。
五、中标价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
六、质量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JT/T819-202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F80/1-2017)和需方设计图纸的要求,同时满足焦平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七、其他条款
7.1综合单价为产品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管理费、财务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7.2运输费指把材料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3本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供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7.4产品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送货单、合格证等资料。
7.5其他要求:无
八、询价函获取方式
九、报价单的递交
7.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12月15日至 2024 年12月15日。报价人应当****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联 系 人:牛晓光
电 话:173****3666
联系地址:**省**市**市苌庄镇
1 | 河砂 中砂 | 26730.****0000 | 立方米 | |
2 |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 Ⅱ类 | 67242.****0000 | 立方米 | |
3 | 碎石 石灰岩 5-10mm | 26265.****0000 | 立方米 | |
4 | 碎石 石灰岩 10-20mm | 82016.****0000 | 立方米 | |
5 | 碎石 石灰岩 20-30mm | 26428.****0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