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场现行及规划方案,分析论证机场拟****基地内建筑物对**机场航行和电磁环境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及方案并且编制评估报告。主要分析内容如下:
(一)航行评估工作内容:
1.障碍物限制面评估
2.飞行程序评估
①最低监视引导高度评估
②传统飞行程序评估
③PBN飞行程序评估
④VSS面评估
⑤起飞航径区评估
⑥目视(机动)盘旋程序评估
(二)电磁环境影响评估
1.台站场地保护区分析。按照相关规章规范分析拟****基地建筑物对**机场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场地保护区的影响。
2.台站信号覆盖分析。根据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机场规划的飞行程序方案,仿真分析机场各台站的信号覆盖范围,判断拟建建筑物对是否能满足机场运行的需求。
3.电磁环境仿真评估。根据台站场地保护区分析结果,结合**机场情况,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仿真模型,分析拟建建筑物对**机场各台站的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4.对仿真结果中超出规范要求的障碍物,提出处理意见,配合甲方完成有关建筑方案的优化设计。
5.根据相关行业要求、局方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满足相关审查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二)供应商纳入最新一期民航局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公布表内。 | |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五)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六)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 |
(八)202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国内运输机场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 |
(九)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最新一期民航局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公布表 | |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本项目的,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 |
9.****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
10.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单复印件) | |
1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http://www.****.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站主页右上角,发送报告后形成的完整版)。 | |
12.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 |
13.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2月1日至今,国内运输机场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估业绩,业绩数量提供至少1个(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 |
14.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 | |
15.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 |
16.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截图。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首页及骑缝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上传复印件(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