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中心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园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
2.2建设地点:**区中源大道与江康街**。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5000㎡,****中心4栋建筑。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2月28日,7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相关设计内容完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31520.7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建筑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本项目将按照哈****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政府网站http://221.****.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项目将按哈****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翔明****公司等1020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 **省百竣****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其他
10.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3319;**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543、****8544、****3329。
10.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区**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33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5****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