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寺仙镇、直罗镇、羊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公司****营业部:269********017********01240;
2024年**市**寺仙镇、直罗镇、羊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公司****营业部:269********017********01243;
收款单位:****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市**寺仙镇、直罗镇、羊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农业农村局以延市农发〔2024〕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中省资金及市县级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寺仙镇王家庄村、直罗镇屈家沟村、张村驿镇芦村沟村等3镇3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田块整治工程,耕作地力保持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科技推广工程和其他工程。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概算总投资:1224.93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企业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或在****建设厅“**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 12 月 16日至2024年 12 月 20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7日 14 时 30 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递交地点****服务中心7****交易中心交易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北教场兰宜路199号
联系人:赵明贤
电 话:134****40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新区**华府A01号楼1单元301室
联系人:高伟伟
电 话:134****0032
监督单位:****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