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厦环联[2020]23 号)、《****规划局 ****环境局关于印发“**市收储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规划[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中,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委托****对****小区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门市**区朝洋路与朝晖路交叉口西南侧,隶属于**区**街道辖区范围内,场地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8.****93882°,北纬24.****44420°,总面积为41582.814m2。调查地块历****农科所试验田及配套设施、农田)、民房及村路等,截止2024年10月,该地块现状为已建成尚未入住的小区(**小区A区),小区内地面为硬化地面及绿地,地下敷设有电信、给排水、燃气等设施管线,建有地下水泵房及地下车库。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中的R2二类居住用地(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等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工作,主要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现场快速筛查等方式对本地块和相邻地块污染源进行识别及分析。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地块周边没有明显的污染源对其产生影响;地块不涉及废水污染源,地块内农用地不曾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填埋等,不涉及外来弃土回填;通过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现场采集的土壤点位样品检测数值均较低,无异常现象,土壤中重金属均未见超标情况,表明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上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该地块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源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中规定的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R)中的R2二类居住用地(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建设使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92-****228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59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