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农贸市场圩亭26个广告位公开招租项目 | |||||||||||
招租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公告期 | 7日 | |||||||||
报名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 |||||||||||
资产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农贸市场圩亭26个广告位,租期5年。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特别提示: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公开招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资产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公开招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限:5年。 3.租金支付根据先付后用原则,以“半年”或“年”为单位计算方式支付,即每次租期开始前15日内支付本计算周期的租金。第一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标的每年的租金为最终中标价,无上浮。 4.签订《租赁合同》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5.标的无装修免租期。 6.标的物仅限于承租方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 7.租赁期间,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租赁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金需自理(具体费用以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收取)。 8.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力,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9.《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10.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1.标的详细资料和公开招租须知可到**市****社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3楼市场运营部1301办公室报名处查阅。 | |||||||||||
资产招租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经营范围 | 参考租赁面积(㎡) | 标的现状 | 拟定租赁期限(年) | 拟定招租底价 (元/月) | 举牌价(元/次) | 竞租保证金(元) | 评估费(元) | |||
1 | 乡镇农贸市场圩亭26个广告位整体(香山、甘圩、**、**、锣圩、府城、两江、雷江、陆斡、罗波、马头、小陆) | 合法经营(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合规,不得含有虚假、违法、侵权等内容) | 766 | 闲置 | 5 | 5674 | 每次加价以“50元的倍数”为一个单位(具体以招租现场告知为准) | 8000 | 8000 | |||
备注: 1.标的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支付相应的评估费; 2.本次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计算,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3.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竞租价格(元/月)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
履约保证金 处置方式 | 签订《租赁合同》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经出租方验收租赁资产完好且承租方办结手续并付清租金等因承租方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免息如数退还承租方(不含按租赁合同约定被扣除的金额)。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支付根据先付后用原则,以“半年”或“年”为单位计算方式支付,即每次租期开始前15日内支付本计算周期的租金。第一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标的每年的租金为最终中标价,无上浮。 | ||
租赁期限 | 5年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第一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约定的其他费用,并凭缴费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指定账户交纳竞租保证金。 4.未被列入出租方黑名单。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公开招租须知(签字确认);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公开招租须知(签字确认);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缴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交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18:00:00 | ||
缴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商贸****公司 | |
账号 | 190********0499963 | ||
开户银行 | ********联社营业部 | ||
保证 事项 |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 2.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处置 方法 | 1.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结束后转为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补齐;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报名成功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其他方****办公室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在**市****社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3楼1306会议室竞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和电话 |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71-****085或187****1788 |
报名地址 | 在**市****社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13楼1301市场运营部1301办公室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