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三阳~**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4年11月25日受理该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在****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表全本公示;于2024年12月9日在****门户网站对报告表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区,拟对三阳~**I路220kV线路进行增容改造,将三阳变三安I路构架~#5塔、#6塔~#9塔、#12塔~#30塔、#32塔~#34塔共四段导线更换为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更换单回导线长度12.2公里;#5塔~#6塔、#12塔~#13塔、#18塔~#19塔与#28塔~#29塔中各新立1基铁塔,同时将#4塔拆除重建,共计**铁塔5基;将三安I路三阳变~#33塔段良导体地线更换为72芯0PGW光缆,将三列Ⅱ路#33塔~列西变24芯光缆更换为96芯OPGW光缆,更换地线长度17.286公里。同时,改造三阳侧间隔出线地刀,更换三阳侧间隔出线侧引下线及金具,更换**侧间隔出线侧引下线及金具。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三****研究所评估****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以及《****委员会关于**三阳~**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明发改审批〔2023〕115号),项目建设符合《****政府关于印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厅 ****生态环境厅 ****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的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评价标准按《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执行,即工频电场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微特。
(二)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塔基定位、临时道路、堆料场、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对必需经过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线路,尽量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工程应减少占地和地表开挖,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拆除的废旧杆塔、导地线、绝缘子等电气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支队****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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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抄送:**市生态****支队,三****研究所,****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