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通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通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省**市**县**镇凤瑞办**路59号 | ****0658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第1标段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娄啼晓 | 豫241****35216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元凯、吕海宝、李强、周晓云、徐秀丽、魏广奇、张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71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县)》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张骞大道219号
联系人:刘德强
联系方式:151****3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两相路与**路交汇处盛世御苑小区2号楼2单元33层
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131****6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德强
联系方式:151****3337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