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省城镇保障性**
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厅拟遴选第三方服务商对我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二)服务年限
开展2024年至2026年度**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服务时间为次年1-6月对上年度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三)经费预算
每年工作经费不超过人民币捌万壹仟伍佰元整(¥81500.00),采取1年1签的形式签订合同。服务机构如按期完成任务,且未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则直接续签下一年合同,三年为一个周期组织一次遴选;如未按期完成服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则重新遴选采购本项目。
(四)工作内容
1.受委托采取调阅资料、实地勘察等方式收集、整理、分析各市县年度城镇保障性**工程(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村改造项目等)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及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及数据,为我厅开展**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协助编制年度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二、报名参与遴选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请按照下列内容书装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盖章(格式自拟)。
4.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信用记录、纳税证明等凭证复印件。
5.团队单位信息及相关职称证书。
6.工作业绩。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
7.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8.服务承诺书。(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内容;(2)服务质量承诺内容;(3)前三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列入不良行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记录。
(二)申报单位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优盘)送至**省**市海府路59****建设厅321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遴选报名材料”字样,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组织申报材料评审。我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服务单位。申报单位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起草服务合同,经我厅法规处法核后,签订服务合同。
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
地址:**市海府路59****建设厅32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8529
投诉电话:0898-****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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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