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3 15: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4-****749
通讯地址:****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公司汽车报废拆解和零配件加工项目(仅包括汽车报废拆解) | **省****县李子乡**村****工业园区LZ-A-04-01地块内) | **** | ******公司 | ******公司汽车报废拆解和零配件加工项目(仅包括汽车报废拆解)项目投资5000万元,建设报废汽车拆解回收生产线,项目设计最大报废汽车拆解生产规模为,年拆解报废汽车2.0万辆,同时建设配套基础及环保设施。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5000万元,建设面积为:17437m2。 建设地点:**省****县李子乡**村****工业园区LZ-A-04-01地块内)。 本项目已在******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407-513432-04-01-860089】FGQB-0023号。 |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源 ①基础工程施工土石方挖填作业、运输车辆装卸材料和行驶时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水泥、沙子、石头、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人来车往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一般施工场地扬尘浓度一般约为3.5mg/m3,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施工机械设备排放的少量无组织废气,主要为CO、NOx及未完全燃烧的THC; ③装饰工程施工如漆、涂、磨、刨、钻、砂等装饰作业以及使用某些装饰材料如油漆、人造板、某些有害物质(如苯系物、甲醛、酚等污染物)的涂料等形成扬尘和有机废气污染物。 总体来讲,项目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以及装修阶段装修废气,其中以施工扬尘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最大。 (2)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期拟通过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文明施工、洒水作业,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等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达到《**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 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 施工期拟采取的措施有: ①施工现场架设2.5m~3m高施工围墙,封闭施工现场,高于4m的建筑必须搭设随建筑物上升的密目式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对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实行密封运输等,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③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群聚集地。限制施工车辆时速,配套车辆自动冲洗系统,严禁出场车辆带泥土上路。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运输,泥浆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 ④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 ⑤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⑥风速大于3m/s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⑦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工地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采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防尘垫。 ⑧根据《**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的规定,施工期还应采取以下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应采用基于连续自动监测技术的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监测,至少应包括样品采集单元、样品测量单元、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以及气象传感单元、视频监控单元等。监测点位应设置于建筑工地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优先设置于车辆进出口处和工地下风向浓度最高点处,可直接监控施工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在监测点周围,不应有非施工作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环境空气的流通。从监测系统采样口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至少应为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两倍以上。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使用合格的燃油,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施工机械废气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装修废气 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漆废气,主要来自于室内外装修阶段,油漆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是作为稀释剂的二甲苯,此外还有叫少量的醋酸丁酯、乙醇、丁醇等,该废气的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装饰属于业主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是一个缓解挥发的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点分散。因此,在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油漆结束完成以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段时间后进入。 同时,****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将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也会结束。 2、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的噪声及振动对环境的影响不是连续的。夜间的影响较明显。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法规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与规定,并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对主要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场地中间或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振垫、安装消声器等,可降低噪声源强 30-50dB(A)。 (4)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严禁汽车鸣笛。 (5)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只要采取以上的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方能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3、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2.1生活污水 施工高峰期约有施工人员约30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量以2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6m3/d,排放系数按0.8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0.48m3/d;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SS、BOD5等。 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或旱厕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农肥。 3.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水以及设备工具清洗水等,主要含SS和石油类等,其产生数量较小,产生量约为2.0m3/d,在施工场地内建临时沉淀池1座,容积约3.0m3,施工废水全部进入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影响随之消除。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现场勘查,拟建场地已经平整场地,无剥离表土产生。 (1)建材垃圾、废包装材料 根据建设单位施工设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材垃圾、废包装材料约为10.5t。施工产生的废料如木材等下角料等,产生量约3.0t,要求集中****收购站;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等集中堆放,****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弃渣场。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按高峰期施工人员3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垃圾产生量为15kg/d,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1)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拆解过程废油液抽取、灌桶、暂存挥发的有机废气,制冷剂回收时产生的制冷剂废气(氟利昂),车辆拆解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粉尘、备用发电机废气。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设置4套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废气(集气罩集气面积0.64m2,距离废气排放口高度不高于0.3m)+集气支管DN150+主管DN300+集气风机(风量10000m3/h),收集的废气拟设置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根据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提供的数据,一级活性炭处理效率为30%,则二级活性炭的处理效率:1-(1-30%)×(1-30%)=5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项目报废汽车拆解抽油工作每天约2h计算,经核算项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组织的排放量为0.110t/a,排放速率为0.172kg/h,排放浓度为17.7mg/m3,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有组织排放60mg/m3的标准要求。 部分未收集的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2503t/a、排放速率为0.041kg/h,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 ②废油液暂存间采用负压抽风系统,运行时间按照365天,每天24小时计;根据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提供的数据:废气收集效率取90%,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二级活性炭的处理效率按51%,一级按照30%计算),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风量3000m3/h),经核算本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的排放量为0.000441t/a,排放速率为0.00005kg/h,排放浓度为0.017mg/m3,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未收集的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011kg/h,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 2)制冷剂废气 本项目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中制冷剂主要为R134a,项目采用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使用时,将回收罐连接在回收装置的气阀上并把回收管的液阀连接在制冷系统的液体一侧,当降低回收罐压力时,回收装置会把被回收设备中的液态制冷剂“拉出”来;从回收罐抽出蒸汽,又会进回收装置的运行,把它排到(推回)被回收设备的蒸汽入口处。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采用密闭系统进行处置,不会向大气环境排放。 3)拆解切割废气 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将对车身、悬架及车架等大体积的金属部件进行简单切割(拆解过程不涉及塑料及橡胶的切割),分解成小块,以便于后续的压块打包及出售。项目对车辆大件钢材切割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仅在对车体进行肢解时对较难拆卸部分采用气割,项目采用液化气及氧气进行气割,切割过程中液化气、氧气燃料的燃烧气体为CO2,对环境影响较小,但液化气切割过程车辆被切割位置的受热金属熔化,由于局部的高温作用部分金属离子直接以气态形式进入空气中或者被熔化金属中杂质燃烧产生的气体(如C燃烧产生的CO2)带入到空气中,金属离子(主要为铁、钙、锰等)在空气中随即冷却形成颗粒物。 粉尘产生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C33-C37行业核算环节”-下料环节-等离子切割工艺的颗粒物产尘系数:1.10kg/t-原料,切割工序均在拆解区进行,本项目拆解原料(钢铁、有色金属)总重量为12500t/a,需等离子切割的原料约为总量的10%,即1250t/a,废钢切割粉尘产生量合计约为1.375t/a,项目设置4套固定切割设备;项目拟设置集气设施+布袋储存区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置。4)安全气囊引爆废气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必须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因此,项目拟设安全气囊引爆室位于拆解车间内。本项目采用箱式的专用设备进行气囊的引爆,从报废汽车拆下的气囊置于引爆容器内,使用电子引爆器进行引爆,引爆容器为封闭箱式装置,可起到阻隔噪音作用,且可有效保证车间内操作人员安全。 2、废水 项目汽车拆解车间利用人工进行清扫,利用拖把进行清理,不直接使用**进行冲洗。项目用水包括职工生活用水(包含食堂用水)、绿化用水、拆解车间清洁用水。绿化用水被吸收和蒸发,无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包含食堂防渗)、初期雨水、车间清洁废水。 2.1废水的产生情况 (1)生活用水 本项目设置员工30人,年生产320天。结合《**省用水定额》(2021年)中相关规定,确定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d计,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3m3/d(960m3/a),排放系数按0.85计算,则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55m3/d(816m3/a),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CODcr、SS、NH3-N等。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设置一个30m3的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预处理,设计设计水力停留时间不低于72h,经化粪池****园区****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面积500m2,绿化主要集中在办公区和厂区四周,绿化用水定额为2L/m2﹒次,绿化频率为7天一次,则绿化用水约为53.0m3/a(约0.145m3/d),绿化用水被吸收和蒸发,无废水产生。 (3)车间清洁废水 项目车辆拆解车间清洁使用人工进行清扫,利用拖把进行清理,清洁周期约每月一次,按照年清洁车间12次计算,单次用水量约4.0m3/次(48m3/a),清洁产生的废水约占用水量的60%,2.4m3/次(28.8m3/a),拆解车间内设置一个5.0m3的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循环利用。 (4)初期雨水 根据前文计算,初期雨水量约62.5m3/次,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进入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隔油池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周围林地浇灌用水。 3、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 3.1噪声源强 本项目噪声来源汽车拆解预处理、拆解和金属剪切过程中设备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举升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制冷剂收集装置、汽车拆解机、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 营运期项目昼间10小时生产,噪声源主要分布于汽车拆解车间内。项目夜间不生产,本项目周围环境简单,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预测结果表明,经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等减噪措施后,本项目对敏感点影响较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为防止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保证噪声达标,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进行安装,在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 2)合理安排车辆拆解时间。作业期间不开启车间门,对设备安装减振座、加设减振垫等方式来进行减振处理,同时通过车间隔声有效的减轻设备噪声影响。 3****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增大噪声,对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减少磨擦力,降低噪声。 4)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远离厂界以减少高噪声源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 5)合理控制车辆的车速,减轻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发动机轰鸣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规范厂内车辆行驶路线,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4、固废 (1)固废产生与治理措施 本项目本质就是回收处理废旧汽车中的各类固体废弃物,通过拆卸拆解、分类收集达到**再生利用的目的。其中报废汽车拆解回收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作为产品销售,固废章节不做评价,其余拆解得到的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 ①不可利用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不可利用废物(如碎玻璃、废棉、麻织物等),产生量约为300t/a,经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送至工业废物处置场处理。 ②环保设施收集粉尘 项目切割过程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根据分析,项目收集粉尘约为1.18t/a,该些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粉末,集中****公司。 ③废动力锂蓄电池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以**锂电池为主,项目拆解的废动力锂蓄电池,仅进行拆除,不进行拆解。废动力锂蓄电池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动力锂蓄电池产生量为100t/a,贮存于废锂电池贮存区,定期交由相应单位处理。 ④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生活垃圾以每天0.5kg/人计,年工作32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8t/a。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⑤废安全气囊 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过程中安全气囊产生量为55t/a。废安全气囊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及《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附录A中的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置。 要求设置一间30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 ⑥废制冷剂 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制冷剂(CFCs、HFCs 等),产生量为10t/a;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及《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附录A中的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置。 设置一间20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营运后在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种类较多,根据《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中相关规定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本),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如下: ①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拆解过程产生的机油、刹车油、液压油、润滑油;本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废矿物油产生量为5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本),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199-08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危险特性为T,I。该部分固废由抽液机抽取后使用专用密封储罐收集,贮存于废油液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防冻液等) 本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产生量约10.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本),为危险废物,属于废物类别为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物代码为900-404-06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机溶剂,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多种上述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危险特性为T,I,R。本项目通过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铅蓄电池 本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为210t/a。废铅蓄电池器电池含有铅和硫酸,本项目仅对蓄电池仅进行拆除,不进行进一步拆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危险特性为T,C。该部分固废收集后单独收集在专用防腐蚀容器中,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尾气催化剂及催化器 废尾气催化剂及催化器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50废催化剂,产生量约55.0t/a,废物代码为900-049-50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废催化剂,危险特性为T。该部分固废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含汞废物 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水银开关、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产生量约15.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本),为危险废物,属于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4-49废弃的镉镍电池、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危险特性为T,采用容器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废物 拆解报废机动车制动器衬片产生的**废物(废**刹车片),产生量约12.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本),为危险废物,属于废物类别为HW36**废物,废物代码为367-001-36废**刹车片,危险特性为T,采用容器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⑦废活性炭 来源于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活性炭更换周期为4次/年,项目经过活性炭吸附的废气量约0.22617t/a,活性炭吸附脱附能力按0.25kg(废气)/kg(活性炭)《简明通风设计手册》,****出版社,1997]计算,因此本项目废气净化需要活性炭为0.9047t/a(单次更换量不少于0.3016t),则吸附废气后的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为0.9047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用于有机废气、恶臭气体处理的废活性炭应属于危废,危废编号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危险特性为T。更换后的活性炭采用桶装加盖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⑧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电路板及其元器件) 本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产生量为75.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5-49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及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CPU、显卡、声卡、内存、含电解液的电容器、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危险特性为T。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⑨过滤介质(汽油、机油过滤器) 本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废机油滤清器产生量为7.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滤清器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为T/In。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⑩废电容器 本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废电容器产生量为12.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电容器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5-49,危险特性为T。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采用塑料袋密闭包装和密闭硬质塑料箱盛放,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⑾含油手套及含油抹布 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沾上油污的手套和抹布等,本项目含油抹布、手套产量为约2t/a。分类收集的含油手套及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其他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为T/In。该部分固废收集后储存在危险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⑿初期雨水沉淀隔油池隔油渣、清洁废水沉淀隔油池油渣 项目营运过程中初期雨水和拖把清洗废水处理设施,主要会产生含油浮渣和污泥,该部分固废产生量为0.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油水分离油渣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0-08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危险特性为T,I。该部分固废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分区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⒀废液化气罐 本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部分车辆以液化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主要集中在小汽车,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占小型报废汽车量的1%,约200辆报废车辆安装有液化气罐,在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废液化气罐,废液化气罐产产生量约为40.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液化气罐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为T/In。该部分固废收集后储存在危险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本项目危险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采取同类型,相容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暂存,不同类的,不相容的采取分区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情况为: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过滤介质(汽油、机油过滤器),含油手套及含油抹布,初期雨水沉淀隔油池隔油渣、清洁废水沉淀隔油池油渣:设置一间60m2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分区暂存;在危险废物下方设置集油托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防冻液等):设置一间20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在有机溶剂下方设置集污托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 废铅蓄电池:设置一间40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 废尾气催化剂及催化器:设置一间30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 含汞废物:设置一间20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一般工业固废: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定期清洗消毒,防止蚊蝇滋生和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配置并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贮存进行分类、分区集中贮存,危废暂存间贴上标识标牌。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空桶作为备用收容设施。厂内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根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量部分大于危废暂存间贮存量,项目废油液、废制冷剂暂存时间不超过3个月,废铅蓄电池暂存时间不超过1个月,应每个月处理一次危废;其他危废长期贮存不超过1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废物:设置一间20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 废活性炭储存间:设置一间5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 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电路板及其元器件),废电容器:设置一间40m2的暂存间,对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隔油池废物进行分区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 废液化气罐:设置一间30m2的暂存间,进行暂存;对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要求防渗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的要求。 针对以上危险废物,本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五联单”方式对其进行暂存和转移管理,并交与有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5、地下水 (1)地下水污染识别 本项目可能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区域有拆解车间、危废暂存间、报废汽车堆棚设置区域,在非正常状况下,危险废物(主要是油类物质)发生事故泄漏,下渗进入地下含水层。①重点防渗区:初期雨水池、应急池、汽车拆解车间、报废车堆存区域、危废暂存间、动力电池暂存间、其他零部件贮存区采取重点防渗,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执行,(危废暂存间满足防渗系数≤10-10cm/s)的要求。 ②一般防渗区:库房、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一般防渗,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K≤1×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对办公楼、应急物质库房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6、土壤污染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油液抽取、灌桶、暂存,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量较小,通过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环境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