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2024年****拟供应经营性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基本信息:**市2024年****拟供应经营性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省**市信江新区虎岭村,北侧和西侧分别与**中大道**虎山北大道毗邻,附近公路较为发达,交通较为便利。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7.023234°,N28.257933°,地块总面积75.77亩(合计50512m2)。
三,结论:******局出具的“《地块规划用途的证明》可知,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市****中心委托**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成立调查组,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时间为2024年11月,得出以下结论:
(1)资料收集: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地块规划用途的证明》、《地块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地块历史影像等资料。
(2)人员访谈: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3)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通过对该地块以及周边历史情况等进行相关资料收集、分析以及人员访谈情况统计,该地块2024年之前为村庄、农用地,无其他历史利用情况。
(4)相邻区域:调查地块周边500m内主要为住宅、公园和地表水体。
(5)敏感目标: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住宅、公园和地表水体。
(6)污染源分析: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可知,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