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2.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
2.2项目编号:****
2.3招标人:****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控制价:1.500‰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项目的拆迁及征地(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等费用、管线迁改、铺轨基地临时用地);轨道、全线T梁架设;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马衙北站、马衙北站-里山站区间、里山站的三改及临时用地、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其他工程(安全生产、岩溶处理等)、协助招标人开展除本次招标工作外的其余招标工作(该费用另行约定);
标段二:全线T梁预制;**港站及**港站-马衙北站区间的三改及临时用地、路基、桥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其他工程(安全生产等);
标段三:里山站-梅街站区间、梅街站、梅街站-棠溪站区间、棠溪站的拆迁及征地(三改及临时用地)、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其他工程(安全生产、岩溶处理等)。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一标段、**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二标段、**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7建设地点:**省**市**区
2.8 建设规模:**铁路专用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两条专用线组成,包括**矿产品运输铁路专用线、****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其中**矿产品运输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线路起于马衙街道茶山村,向南下穿沪渝高速,然后下穿**高铁和铜九铁路,经马衙街道、里山街道、梅街镇至棠溪镇,**正线全长约44.216km;新设车站4座,分别为马衙北站、里山站、梅街站、棠溪站。****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为**港站~马衙北站(不含)段,线路由**港区远航码头引出,在港区新设**港站,后向南跨过贵铜公路,下穿规划合池城际继续南行上跨龙腾大道,预留**东站设置条件,继续向南跨过迎宾大道及丰收圩、下穿规划宁枞高速,接入**矿产品运输铁路专用线马衙北站,路线全长约11.097km。
2.9 投资估算:一期可研估算765589万元(**矿产品运输铁路专用线521930万元,****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243659万元),其中静态投资692244.6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3892.3万元、机车车辆购置费391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1.8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主要涉及三改工程(改路、改桥、改河)、管线迁改(通信、电力、给排水等)、路基、桥涵、隧道、通信信号信息、电力、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临等工程。
2.10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止。
2.11招标服务内容:全过程跟踪审计需编制跟踪审计方案,明确跟踪审计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和重点,跟踪审计的组织及分工;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对各阶段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1.1 施工阶段:(1)征地拆迁进行审核,包括征收手续的完备性、补偿资料的真实性、费用的合理性等;(2)核查初步设计和概算,包括初步设计与可行性研究是否一致,核查概算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编制依据的适用性、费用的合理性,以及概算调整必需的履行程序:(3)核查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是否一致,核查预算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编制依据的适用性、数量的准确性、费用的合理性;(4)对采购及服务类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实施监督;(5)核查期中结算支付(含价差),包括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结算工作量与实际情况是否匹配;(6)核查设计变更、签证、材料/设备认质认价是否执行审批程序,经济指标是否合理,重大变更事项有无补充协议等;(7)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需要定价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调研,并提出专业建议,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质量、价格进行监督;(8)核查索赔事项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依据是否充分,金额是否合理;(9)图纸无法明确工程量的工程内容跟踪核定;(10)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根据委托人通知参加工程建设现场例会。
2.11.2 竣工结算阶段:(1)检查资料的完整、合规性;(2)审核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包括核实项目的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批复、概算批复、施工图预算,招投标程序,工程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工程验收情况等;(3)审核工程造价管理情况,包括工程变更、签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现场实际,工程使用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竣工结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隐蔽工程、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验收记录等的真实性、关联性。(4)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包括现场踏勘,结算项目内容、结算依据、计量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5)依据审核成果提出建设项目管理改进建议。
2.11.3 竣工决算阶段:(1)检查资料的完整、合规性;(2)审核项目概、预、结、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3)审核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审核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各项合同等的合规性;(5)审核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6)审核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的支出的合理性及待摊费用分摊的准确性,审核是否全面反映资产形成情况,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的依据及合理性,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7)审核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8)审核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
2.11.4 其他:其中标段三中标人为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工作牵头人。(1)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跟踪审计月度和季度报告;(2)造价争议问题及索赔处理建议;(3****政府组织的审计及采购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有关跟踪审计事项。
2.12 项目类别:特许经营项目。
2.1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能力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近5年)以来,投标人须具备 至少一个境内铁路或城市轨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或跟踪审计或造价审核或鉴定类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履约中项目业绩均予认可,已完成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成果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5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或交通运输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配备项目人员:标段一至少6人(其中3人驻场服务)、标段二至少4人(其中2人驻场服务)、标段二至少4人(其中2人驻场服务),满足本项目的专业要求(土建或安装),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2 月 16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及其他: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日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扫面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接收邮箱:****@qq.com)。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转账回执(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价格:2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转账信息:
公司名称:********公司
开户行:****公司****西路支行
账 号:2250 1663 4221 0000 0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5.2递交方式:**省**市长**路689号拓基C座2203开标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 年 01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省**市长**路689号拓基C座2203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风景区沙济路368****酒店四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2****6497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长**路689号拓基C座2203室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韩工
电 话:181****4052、150****7687
9.其他事项说明
9.1 利益冲突: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2投标人、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024年 12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