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麦**5万吨/年特制麦****指挥部
****指挥部〔2024〕51号
关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评审结果的
备案报告
****集团****公司生产设备部:
粤海**泰****公司**5万吨/年特制麦
芽生产线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已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
推荐排名如下(详见附件1):
第一名,****集团****公司,报价:
73,075,111.79元,综合得97.49分;
第二名,****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
73,883,531.17元,综合得95.07分;
第三名,****集团****公司,报价:
72,666,110.10元,综合得94.61分。
于11月26-28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详见附件2),
公示期间于11月28日收****工程局有限公司
(下称“中建五局”)提交的意义《异议书》(详见附件3),
异议书提出“经查询,****集团****公司(下称“北
京城建”)法人存在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
—1—
和单位负责人签字,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城
建本次投标继续用原法人签字盖章,将导致投标文件与实际
情况不符,从而影响投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指挥部于11月29日向**城建发函要求就《异议书》
的情况进行说明,**城建反馈表示“资格预审通过时,其
法定代表人为常**,招标文件是11月1日下发,其11月
8日才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李伟东,为了响应通过资格预审的
企业资料一致性相关要求,所以在投标时使用了原法定代表
人的相关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逐步变更,目前营业执照、资质已变更完成,安全生产许可
证尚在变更中,《****公司法》****公司是企
业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变更,****公司参与招
投标,法定代表人变更并不影响法人主体,所有手续变更完
成前,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常**要继续履行完职责”(详见
附件4)。
根据**城建的回复结合其投标文件实际情况,指挥部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于11月30日向中建五局发去了
《关于对异议书的回复》(详见附件5)。
后中建五局于12月3日又向当地招标主管部门——宝
****建设局进行了投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于12月12日出具了《投诉处理决定书》,决定“驳回投
诉,招标投标活动按程序继续进行”(详见附件6)。
—2—
经指挥部班子审议,****集团****公司为
粤海**泰****公司**5万吨/年特制麦芽生
产线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中标人,中标价格为
73,075,111.79元。
根据《关于明确宝麦特制麦芽项目审批、报告等相关要
求的通知》(**泰〔2024〕60号)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
上报备案。
特此报告。
附件:1.评标报告
2.中标候选人公示
3.中建五局《异议书》
4.**城建《情况说明》
5.指挥部《关于对异议书的回复》
6.****建设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7.指挥部班子会议决议
—3—
(以下无正文)
粤海**泰****公司
****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朱明伟,电话:159****1034)
上级单位投诉电话:02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