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车岗生猪育肥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6 10: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车岗生猪育肥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车岗生猪育肥场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镇**大道38****中心四楼21-22号窗口
邮 编:527400
项目名称: | ****车岗生猪育肥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委员会大塘口自然村大坑山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市**区****公司 |
项目概况: | ****车岗生猪育肥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市******委员会大塘口自然村大坑,占地面积473.76亩,建筑面积28978.6394 m2,主要建筑物有4栋2层双层育肥舍、2栋2层双层保育舍、1栋1层办公宿舍楼、1栋1层无害化处理楼。主要生产设备:玻璃钢风机(中压)160台、水帘水泵48台、卷帘电机48台、天花小窗三相电机48台、保温灯1920台、三防LED灯1920台、料线电机32台、刮粪电机80台、液态料系统2台、供水水泵2台、烘干设备3台、洗消设备2台、污水处理设备1台、无害化处理机2台、发酵罐2台、沼气储气罐1台。原辅材料主要包括:饲料15500吨/年、其他3385吨/年、柴油2.88吨/年、石灰175.2吨/年、PAC 27.375吨/年、阴离子PAM1.095吨/年、阳离子PAM1.314吨/年、氧化剂43.8吨/年、硫酸亚铁87.6吨/年、NaClO 30吨/年、脱硫剂2.38吨/年、生石灰1.5吨/年、烧碱0.3吨/年、戊二醛溶液1.5吨/年、防疫材料(溶霉菌、甘草粉等)0.35吨/年、医药材料(鱼腥草、青霉素等)0.23吨/年。生产工艺:饲料、水、仔猪-育肥-商品猪。本项目存栏总量为28800头,生产规模为商品肉猪55296头/年。项目员工36名,内部安排食宿,每天3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100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不安排食宿,无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二)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来减少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三)噪声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85~105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政府指定收纳场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可回用的交**回收单位回用,不可回用部分收集后运送至指定消纳场处理。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员工冲淋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出猪区冲洗废水、猪舍降温系统废水、猪舍除臭水雾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处理站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1二类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限值的较严值后用于场内林地灌溉和场外农田灌溉。****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废水→机械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调节池→混凝池1/絮凝池1→初沉池→中转池1→气浮机→中转池2→UASB→同步硝化反硝化→二沉池→强化反硝化+好氧池→三沉池→菌草共生塘→混凝池2/絮凝池2→终沉池→消毒池→氧化塘”。(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猪舍、无害化处理机、堆粪区、发酵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沼气燃烧尾气、发电机燃烧尾气、食堂油烟。猪舍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雾喷淋(加入次氯酸钠)处理后排放,同时合理添加饲料添加剂、加强绿化;无害化处理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水喷淋+UV光解装置”处理后引至2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堆粪区喷洒除臭剂;发酵罐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植物液喷淋除臭塔处理后引至2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设备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发电机燃烧尾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猪叫声和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0~10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病死猪、废脱硫剂;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废UV灯管。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猪粪经发酵罐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发酵罐处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病死猪经无害化****肥厂;废脱硫剂由脱硫剂供应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液态物料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物料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