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甄选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采购代理机构已纳入**市代理机构从业目录,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从业规定。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自拟。)注:“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https://www.****.cn)”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三、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简介及近三年来采购代理的单位。
四、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要求文件一式贰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4年12月23日17:00前送**市**区梅林路2号1209室,电子投标书请同时投送到QQ邮箱:****@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9312。
附件:****甄选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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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