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公司稀土矿山整合(二期)技改项目变更—**县** |
建设地点 | **县**乡、吉潭镇、南桥镇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司稀土矿山整合(二期)技改项目—**县**包括双茶亭稀土矿、上甲园墩背稀土矿、柯树塘稀土矿。2022年7月,****审批局出具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2〕106号)。 一、项目性质:技术改造(重大变动) 二、变更原因:1.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范围内不得有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为此,******厅在换发整合后的采矿许可证时将**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划出,导致现有采矿证的**范围与原环评**范围发生变化,扣除了**内的基本农田。 2.上甲园墩背稀土矿由于**量太低无开采价值,已注销采矿权,开采对象减少。 3.按照“富集沉淀车间建设高标准、高起点、**求,生产管理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原则,根据****在**市、定**近一年的生产经验,将原环评利用“小流域地质单元”界线对**进行采区划分、一个“小流域地质单元”设置一个采区、每个采区设置一个车间的原则,为减少占地,便于统一管理,每个矿证设置一个富集沉淀车间。 4.根据下游冶炼分离企业对矿山多元化稀土产品的需求不同,如稀土富集物、碳酸稀土、氯化稀土料液等,需要在富集沉淀车间内增加碳酸稀土产品、氯化稀土产品生产工艺。 三、变更内容 1.规模:虽然整个**县**生产规模与原环评一致(通过分批次开采实现规模不增加),但对于单个矿山的单个车间来说,双茶亭**单个富集车间的生产能力最大增幅433%(由150tREO/a增加至800tREO/a),柯树塘**单个富集车间的生产能力最大增幅200%(由500tREO/a增加至1000tREO/a),增加在3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 2.地点:根据集约化的原则,变更后一个**仅设置一个富集沉淀车间,富集沉淀车间的位置与原环评相比发生变化,重新选址,属于重大变动。 3.生产工艺:在富集沉淀车间内新增碳酸氢钠除杂沉淀工艺,新增碳酸稀土产品,与原环评项目,污染物渗漏量中新增钠离子,渗漏量增加在1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另外,柯树塘车间新增加了“浸萃一体化工艺”,生产氯化稀土料液产品,工艺新增排放污染物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为此,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从规模、地点及生产工艺方面均发生了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建设内容:分批建设富集沉淀车间,主要建设除杂池、沉淀池、富集池、配液池、母液中转池、稀土产品池、可移动设施等工艺池以及硫酸罐房、盐酸罐房、仓库、宿舍、配电房等辅助设施;主要购置板框压滤机、耐酸输送泵、离心萃取系统、离心反萃系统、气浮除油系统、微纳米捕油装置、三相物分离专用设备、备用发电机组及变压器等主要生产设备。此外还包括车间尾水处理设施、应急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五、开采规模及产品方案:本次变更共包括2个整合矿山,即双茶亭、柯树塘稀土矿,变更后,两个稀土矿各设置1个富集沉淀车间。矿山实行分批次启动2个富集沉淀车间,控制每年的实际产能不超过1347t/a(折REO)。 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变更后,上甲园墩背稀土矿的劳动定员12人将取消,双茶亭稀土矿规模扩大,人员增加,柯树塘人数不变,变更后总劳动定员95人。其中双茶亭稀土矿工人3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柯树塘稀土矿工人60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矿山生产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日30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 七、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变更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9327.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6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原地浸矿采场、富集沉淀车间、管线等施工期间,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破坏区域林业生态系统,不会造成林地大量减少。 2.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噪声,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不会影响附近村庄的声环境质量。 3.原地浸矿采场和富集沉淀车间的收集池、沉淀池、排水沟等临时性水处理构筑物先建。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收集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施工;一般冲洗废水经过澄清处理后应用于地面洒水、搅拌砂浆等环节;对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复用于搅拌砂浆、地面洒水等施工环节;采用化粪池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水进行收集,用作农肥。因此施工工期的废水源经合理处理后,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有限。 总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阶段性的和局部的影响;所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影响程度较轻,随工程施工结束,各种不利影响将随之终止或逐步得到改善和恢复。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注液孔土方、集液巷土方、富集沉淀车间散体物料堆存、和道路运输扬尘。 注液孔挖掘产生的土方采取装袋就近堆存在注液孔周边,控制扬尘。弃土场形成后,做好边坡拦挡和导排水,及时恢复植被,控制扬尘。富集沉淀车间散体物料堆放仓库设置顶棚,表面铺设苫盖等防尘措施。道路采取限制车速、严禁超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 萃取车间和有机相回收系统的槽体存在非甲烷总烃和HCl的无组织逸散,储罐存在HCl的无组织逸散。变更****公司的专利产品,密封性良好,槽体采用水封措施,盐酸储罐密闭。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废水采取“源头削减+污染监控+流域预警”的全污染监控措施。 污染监控:在原地浸矿场下游溪流设置地表水拦截坝和蓄水池并进行地表水监控(与地下水监测井同步),当地表水水质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将超标的地表水抽至富集沉淀车间内的小流域尾水处理设施处理。双茶亭富集沉淀车间内小流域尾水处理设施规模为7000m3/d,柯树塘富集沉淀车间内小流域尾水处理设施规模13000m3/d,小流域尾水处理达到《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后用于配置浸矿液或达标排放。 流域预警:在原地浸矿场小流域出口处(流域预警断面)设置地表水监测断面(与地下水监测井同步),分析地表水中特征污染物浓度的变化趋势,当特征污染物接近《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控制注液强度,分析原因,当特征污染物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停止注液,全面检查污染监控措施,进行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直至小流域出口处地表水低于《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富集沉淀车间内水泵、压滤机和空压机。噪声控制措施为设备选型时,选择满足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安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项目运输采取昼间运输,夜间不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在最佳工况下行驶,控制运输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固相物、废机油、尾水处理污泥、除杂渣、其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料包装袋、破损管道、破损篷布、板框压滤机废滤布等)、生活垃圾。 废机油、固相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 尾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污泥暂存间,除杂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除杂渣暂存间,暂存间均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防渗,并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污泥、除杂渣定期外售至龙**南裕稀土******公司综合利用,污泥、除杂渣暂存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其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于固废暂存间,暂存间均按照简单防渗区要求防渗,并满足“四防”(防渗、防风、防雨、防晒)要求,定期外售,固废暂存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在富集沉淀车间设置适量的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用垃圾运输车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进行妥善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 变更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削减+污染监控+流域预警”的控制体系。 源头削减:避免过度浸矿、分区防渗、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采场设置环保回收井和监测井、富集沉淀车间废水及生活污水利用措施、**淋洗、淋洗尾水处理利用。其中,分区防渗具体措施为:废机油、固相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防渗;高位水池、集液沟底部和外侧壁、硫酸库、盐酸库、富集沉淀车间池体(母液中转池、沉淀富集池、除杂池、沉淀池、稀土产品池、澄清液中转槽、萃余液中转池、有机相回收系统、三相物处置系统、应急池、尾水处理系统等)按照HJ 610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污水处理污泥暂存间、除杂渣暂存间、萃取车间、产品仓库、物料仓库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防渗;固废暂存间、集液巷道、导流孔、道路、办公区域、内部避水沟等按照简单防渗区要求防渗,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淋洗尾水处理利用措施为:淋洗尾水处理利用措施为:在各富集沉淀车间内设置淋洗尾水处理设施,尾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钙钒石法,双茶亭富集沉淀车间内淋洗尾水处理设施规模为6000m3/d,柯树塘富集沉淀车间内淋洗尾水处理设施规模为8000m3/d,淋洗尾水处理达到《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准后回用于淋洗和配制接续矿块浸矿液。 污染监控:在原地浸矿场所在微流域出口处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与地表水监测断面同步),并建设地下水截获井,当地下水水质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将超标的地下水抽至富集沉淀车间内的小流域尾水处理设施处理。 流域预警:在原地浸矿场小流域出口处(流域预警断面)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与地表水监测断面同步),分析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浓度的变化趋势,当特征污染物接近《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控制注液强度,分析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当特征污染物超过《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时,停止注液,全面检查污染监控措施,进行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直至小流域出口处地下水低于《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016-2018)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原地浸矿结束后注液孔及时回填封孔,植被恢复工程以自然恢复为主;内部避水沟、外部排水沟保留作为原地浸矿场封场后的排水沟。表土场在表土堆存期撒播草籽,在表土取走后,栽植**松和杉树。弃土场边坡设置挡土墙,栽植**松和杉树等。富集沉淀车间,在服务期满后,池体拆除,场地平整,覆盖表土,栽植**松和杉树等。 7.土壤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变更项目土壤环境影响主要是原地浸矿场、富集沉淀车间。 原地浸矿采场注液孔深度在地表下见矿后1~1.5m,不会对表层土壤造成不利影响;采取**淋洗和环保回收井回抽措施后,不会对土壤造成明显酸化和盐化影响。富集沉淀车间池体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土壤造成明显酸化和盐化影响。 由于变更项目为无铵原地浸矿工艺,无废水外排,无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排放。对于原地浸矿采场注液只破坏林下灌草,且及时复垦,对**内土壤扰动小。设计了地表水-地下水联合污染防控体系,可实现离子型稀土矿高效、绿色开采,不会对**和周边村庄、耕地和园地土壤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2024年5月30日,在****网站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络公式。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4年8月20日~9月2日,在****网站进行了网站公示,2024年8月28日、30日在信息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并在附近村庄张贴公告。2024年9月20日,****网站进行了送审前公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