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3MA27PBL90Y | 建设单位法人:张佳 |
郑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花桥镇鸡鸣塘南路777号7号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实验室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花桥镇鸡鸣塘南路 777 号 7 号房 |
经度:121.1115 纬度: 31.313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7 |
苏环建〔2023〕83第04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3MA27PBL90Y001W |
2023-12-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3MA27PBL90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3MA27PBL90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83MA1XJK9N2R | 竣工时间:2024-05-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24GI2T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第三方检测报告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第三方检测报告生产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第三方检测报告1万份(金属材料力学性能检测8万次、金属材料化学成分检测1万次、金属材料微观性能检测8千次、金属材料耐腐蚀性能检测1.5万次、精密金属部件性;制纯浓水作为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第三方检测报告1万份(金属材料力学性能检测8万次、金属材料化学成分检测1万次、金属材料微观性能检测8千次、金属材料耐腐蚀性能检测1.5万次、精密金属部件性能分析100次);制纯浓水作为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环评中年生产第三方检测报告1万份(金属材料力学性能检测8万次、金属材料化学成分检测1万次、金属材料微观性能检测8千次、金属材料耐腐蚀性能检测1.5万次、精密金属部件性能分析100次),配置室温电子万能试验机1台、室温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1台、高温电子万能试验机1台、冲击试验机1台、冲击试验低温仪2台、缺口拉床1台、布氏硬度计1台、洛氏硬度计1台、维氏硬度计1台、金相显微镜1台、体式显微镜1台、直读光谱仪1台、氧氮氢分析仪1台、碳硫分析仪1台、反应釜5台、5工位综合腐蚀试验仪8台、****工作站1台、应力环135台、反应桶10台、盐雾机1台、金相抛磨机4台、金相切割机1台、马弗炉2台、车床1台、铣床1台、磨床2台、锯床2台、线切割3台、空压机1台、纯水仪1台;年用可溶性淀粉1kg、甲基红0.5kg、硫代硫酸钠1.5kg、**乙酸钠1kg、碳酸氢钠10kg、无水硫酸钠10kg、无水碳酸钠10kg、柠檬酸氢二胺5kg、碘化钾1kg、氯化锶0.5kg、氟化钠0.5kg、氯化钾0.5kg、溴化钾0.5kg、无水氯化钙0.5kg、过硫酸铵0.5kg、十二烷基苯磺酸钠0.5kg、铁氰化钾1kg、乙二胺四乙酸四钠盐0.1kg、乙酸铅0.5kg、二水氯化铜1kg、碘0.5kg、硼酸0.5kg、草酸2kg、冰乙酸5L、草酸2kg、冰乙酸5L、磷酸0.5L、盐酸20L、六亚甲基四胺1kg、升华硫1kg、氨水10L、丙酮10L、重铬酸钾0.5kg、重铬酸铵0.5kg、硫酸80L、氢氟酸1L、高氯酸1L、无水乙醇100L、95%乙醇100L、氯化钠100kg、流水氯化镁50kg、三氯化铁50kg、硫酸铁50kg、硫酸铜50kg、氢氧化钾1kg、氢氧化钠400kg、硝酸900L、氦气200L、氩气400L、氮气500L、二氧化碳80L、硫化氢200L、双氧水2.5L、**醋酸钠25kg、硫化钠0.5kg。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项目年生产第三方检测报告1万份(金属材料力学性能检测8万次、金属材料化学成分检测1万次、金属材料微观性能检测8千次、金属材料耐腐蚀性能检测1.5万次、精密金属部件性能分析100次),配置室温电子万能试验机1台、室温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1台、高温电子万能试验机1台、冲击试验机1台、冲击试验低温仪2台、缺口拉床1台、布氏硬度计1台、洛氏硬度计1台、维氏硬度计1台、金相显微镜1台、体式显微镜1台、直读光谱仪1台、氧氮氢分析仪1台、碳硫分析仪1台、反应釜5台、5工位综合腐蚀试验仪8台、****工作站1台、应力环175台、反应桶13台、盐雾机1台、金相抛磨机4台、金相切割机1台、马弗炉2台、车床1台、铣床1台、磨床2台、锯床2台、线切割3台、空压机1台、纯水仪1台;年用可溶性淀粉1kg、甲基红0.5kg、硫代硫酸钠1.5kg、**乙酸钠1kg、碳酸氢钠10kg、无水硫酸钠10kg、无水碳酸钠10kg、柠檬酸氢二胺5kg、碘化钾1kg、氯化锶0.5kg、氟化钠0.5kg、氯化钾0.5kg、溴化钾0.5kg、无水氯化钙0.5kg、过硫酸铵0.5kg、十二烷基苯磺酸钠0.5kg、铁氰化钾1kg、乙二胺四乙酸四钠盐0.1kg、乙酸铅0.5kg、二水氯化铜1kg、碘0.5kg、硼酸0.5kg、草酸2kg、冰乙酸5L、草酸2kg、冰乙酸5L、磷酸0.5L、盐酸20L、六亚甲基四胺1kg、升华硫1kg、氨水10L、丙酮10L、重铬酸钾0.5kg、重铬酸铵0.5kg、硫酸80L、氢氟酸1L、高氯酸1L、无水乙醇100L、95%乙醇100L、氯化钠100kg、流水氯化镁50kg、三氯化铁50kg、硫酸铁50kg、硫酸铜50kg、氢氧化钾1kg、氢氧化钠400kg、硝酸900L、氦气200L、氩气400L、氮气500L、二氧化碳80L、硫化氢200L、双氧水2.5L、**醋酸钠25kg、硫化钠0.5kg。 |
设备增加,但不超过环评数量的30%,且不增加废气,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原环评中,项目预处理、实验检测废气经一套碱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未捕集部分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制纯浓水作为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项目预处理、实验检测废气经一套碱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未捕集部分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制纯浓水作为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中蓝****公司处理,生活垃****环卫所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0 | 10 | 0 | 0 | 10 | 10 | |
0 | 0.0003 | 0.0003 | 0 | 0.0006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01 | 0.0001 | 0 | 0.0001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39 | 0.0239 | 0.0479 | 0 | -0.024 | -0.02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25 | 0.0325 | 0.0651 | 0 | -0.033 | -0.033 | / |
0 | 0.0005 | 0.0005 | 0.0005 | 0 | 0 | 0 | / |
0 | 0.0028 | 0.0028 | 0.0028 | 0 | 0 | 0 | / |
0 | 0.0045 | 0.0045 | 0.0045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碱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 | 实验室废气经碱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表2标准。 | 实验室废气经碱洗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出口最大浓度为1.26mg/m3,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9.17×10-3kg/h;硫酸雾出口最大浓度为0.44mg/m3,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3.235×10-3kg/h;氯化氢出口最大浓度为0.41mg/m3,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2.855×10-3kg/h;氟化物出口最大浓度为0.61mg/m3,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4.375×10-3kg/h;氮氧化物未检出,均**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硫化氢、氨未检出,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 |
2 | 加强车间通风 | 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H2S、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 实验检测废气未捕集部分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4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026mg/m3,硫酸雾最大浓度为0.137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0.107mg/m3,氟化物未检出,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最大浓度为0.03mg/m3,硫化氢未检出,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
3 | 厂区通风 |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厂区通风 | 厂房门口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一次浓度值最大浓度为1.60mg/m3,小时平均值最大浓度为1.57mg/m3,均能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有效减振、隔声消声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 类区标准 | 噪声符合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 类区标准 | 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项目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中蓝****公司处理,生活垃****环卫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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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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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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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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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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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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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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