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低收入农户兜底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报价:****901.7(元) | 牵头供应商:中国人民****公司****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国人民****公司****公司、****、中国******公司****公司 | **省**市**区**街道市府大道351-359号1幢-3幢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4年度低收入农户兜底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项目 | 2024年度低收入农户兜底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项目 | 参保对象:已参加**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的**区低收入农户,具体参保名单及参保人数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基本要求:1、保险公司应设有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热线电话和日常工作日的服务热线电话,派专人负责受理理赔接、报案,并对各类保险事故进行准确、迅速和便捷的理赔服务; 2、建立承保、理赔档案; 3、保险公司应提供简单、方便的理赔程序,开通保险知识咨询、理赔报案等一站式服务; 4、保险公司应控制投诉率在千分之一以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保险期间自2024年1月10日0时起至2025年1月9日24时止,保险期为一年。责任期限:一、住院医疗以被保险人出院日期为准。二、门诊医疗以被保险人就诊日期为准。 | 保险年度内投保人数遵循只增不减的原则。即已投保人员如不再属于**区低收入农户,也可以继续享受本保险至本保险年度保险期满结束。期间如有新增人员(按月统计),则进行加保。操作方式为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新增投保的人员清单,起保日期追溯至2024年1月10日0时,终止日期为2025年1月9日24时。保险期满前完成加保操作。新增投保人员的保费按200元/人/年收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英,滕辉,廖宁宁(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1 | 中国人民****公司****公司、****、中国******公司****公司(联合体) | 74.0 | 75.5 | 74.5 | 74.67 | 20.0 | 94.67 |
1 | 浙商****公司****公司 | 42.5 | 45.5 | 46.5 | 44.83 | 19.97 | 64.8 |
1 | ******公司****公司 | 37.0 | 36.0 | 36.0 | 36.33 | 19.97 | 56.3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的1.2%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一次性付清。(户名:****;账号:120********00014176;开户银行:****银行**潮王路支行),财务联系电话:0571-****162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358.8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业局)
地 址:**市**区**街道环**路2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廖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7012
质疑联系人:苏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7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2190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1913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5265
3.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市**区劳动南路289号
传 真:/
联系人: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295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