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处理中心钢构围栏改造工程、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所有2024-2025全省网点类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入围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规模:****处理中心钢构围栏改造工程,预算14.5万元(含税)。
1.2 工期:30天。
1.3 质保时间:2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邮政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及清单要求,满足采购方要求的附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的要求。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5.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支付方式;作为工程保修金,缺陷责任期2年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在30 日内无息支付于乙方。
1.5.2.以上付款方式为转帐汇款。
1.6本工程招标范围:****中心钢构围栏改造工程施工,包含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1.7 本项目设置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42222.95元。
1.8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详见比选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参选时提供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n/(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9供应商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近三年内参与**邮政招标项目中有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均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4.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2本项目****集团有****集团****公司或****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3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4.1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4.1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1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1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1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1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1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1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14.8供应商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比选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2 月 17 日至2024年 12 月 19 日。(**时间,下同)
5.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凭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qq.com)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杨静,电话:173****528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5.3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开 户 名:****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账 号:125********010****26031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27 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十三楼会议室)。
6.2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 27 日9时00分,地点:****(十三楼会议室)。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寄达)或者未送达(寄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发布邀请公告的媒介
本****集团官网上发布(www.****.cn首页-“采购公告公示”模块内)”,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中路8号
联 系 人:徐子昂
电 话:133****9959
代理机构:****
地 址:****祖师庵7号
联 系 人:杨静
电 话:173****5280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 12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