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新坊乡人民政府桂东县新坊乡龙溪村以工代赈龙溪瀑布景区村道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县新坊乡龙溪村以工代赈龙溪瀑布景区村道提质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9日
**** 的**县新坊乡龙溪村以工代赈龙溪瀑布景区村道提质改造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新坊乡龙溪村以工代赈龙溪瀑布景区村道提质改造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042-****1128-4
4、采购项目预算:1,99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0 | 1,990,000 | 其他建筑工程 | 提质改造 | 1 | 1,99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0: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承诺按照湘建建208号文件规定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助理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
4.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2月06日, 9:00-12:00 14:30-17:00, 在 ****(**市第一国际玉女座17楼B14号房 )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市第一国际玉女座17楼B14号房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4:30(**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桂****中心3楼)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4:30
4、开标地点:****(桂****中心3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县采购人
2、电话:073****001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新坊乡新坊街1号
(3)联系人:**县采购人
(4)邮 编:423500
(5)电 话:073****001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湖区郴江街道湘南石博园一期1栋17B14号
(3)联系人:周慧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38****4369
(6)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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