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峨乐旅宣传点位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峨乐旅宣传点位采购项目;本项目费用预算51万元。
一、采购内容
宣传点位**:峨**市区主干道的公交站台、户外大牌、优质小区道闸、三面翻等**;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宣传点位采购
序号 | 媒体类型 | 数量(个) | 投放时间(月) |
1 | 市区公交站台 | 17 | 6 |
2 | ****广场观景楼大牌 | 1 | 12 |
3 | 峨**市优质小区道闸 | 12 | 3 |
4 | 金顶南路支行前十字路口红绿灯三面翻 | 1 | 6 |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乐****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乐国资预〔2024〕26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坏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取价格协商的评审方法,由****进行实施,相关理由如下:
经峨****公司的授权,****独家拥有峨**市区主干道的公交站台、****广场观景楼大牌、峨**市优质小区道闸、金顶南路支行前十字路口红绿灯三面翻等广告宣传**,满足《乐****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乐国资预〔2024〕26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坏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为确保峨乐旅宣传点位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采购人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峨**市名**路2号
五、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
采购人:****
地 址:******区春华**段439号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833-****14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广场4单元9楼7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188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