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公开日期: | 2024-06-20 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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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县委、县政府:
按照《**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省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的函》(安环整改办函〔2024〕2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成效。认真落实“双碳”战略,积极申报**省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2023年9月被确定为**省首批低碳近零碳试点县,县级生态节能环保专项资金投入为2945.5万元。经初步测算,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27.24万吨标煤,万元GDP能耗下降4.9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34.95%,非化石能源发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33.2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能源节约结构优化,印发《**县2023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气化县城”建设,县城气化率达89.8%。二是产业结构调整,以预制菜、魔芋、黄花菜、桑蚕为核心的生态富硒食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1:43:46。三是生态系统碳汇增加,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林业重点工程,2023年已完成营林造林6.7万亩,全县有大小农作物秸秆加工、粉碎机械610余台(套),完成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5.3万余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林业、土壤碳汇能力持续提升。四是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积极扶持轻质隔墙板材生产企业发展、推广新能源营运车辆,我县现有双燃料出租车100辆,天然气公交车6辆,全力创造绿色健康生活,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中省环保督察问题见底清零。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问题8个(均为我县配合整改)、****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问题28个(其中我县牵头具体整改2个)、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县9个问题(均为我县配合整改)、****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县7个问题(其中我县牵头整改问题3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个性问题1件,即“**市35座尾矿库中近三分之一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石****公司纸坊沟尾****铁矿野人沟尾矿库已于2021年6月完成进行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根据省应急厅工作要求,两座尾矿库已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并与省应急厅进行在线连接;目前我县两座尾矿库已获得秦岭区域中央专项治理资金725万元。其余6件配合整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4件个性问题均整改完成、通过市直部门验收,并进行了销号公示。
(三)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以“三大保卫战”为主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印发《**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夯实监管责任。一是持续用力保“蓝天”,严格管控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深入开展散煤、餐饮油烟、机动车超标尾气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机扫、吸尘、洒水作业。2023年,**优良天数达353天,优良率96.7%,PM2.524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6。二是持之以恒护“绿水”,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36条汉江支流一级排查工作,持续开展湖库漂浮物打捞、河道垃圾清理行动,县城及11****处理厂和36****处理站运行正常,**高桥、池河入汉江、饶峰**、席家坝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合格率100%。三是久久为功守“净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8%,中轻度耕地全部采用安全利用(冶理与修复)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已全部落实退耕还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四)强化监管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一是强化项目源头管控,2023年度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选址等服务20余次,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9个,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登记表备案131个,出具重点项目环评意见书、环评手续等情况说明26份,把牢项目准入关口,确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二是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监测站通过验收并联网,实现了主**空气质量进行全方位监测的目标,****监测站已全面完工等待验收。**境内现有4****监测站,形成汉江**段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控监测网络,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帮扶指导,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处理厂规范运行、“2023利剑治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开展非现场执法33次,指导帮扶正面清单企业19次,受理办结环保投诉24件,组织开展约谈14次,下发《执法意见书》9份,立案处罚5起,罚款43万元,尽可能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五)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实施池河镇马岭关建筑石料矿矿山生态修复、长阳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池镇筷子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池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汶水河流域(艾心村至两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等项目,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2处,恢复治理破坏面积5.58公顷,有效恢复项目区地形地貌景观,降低土壤侵蚀风险,增加年蓄水能力,局部生态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得到稳步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县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办牵头创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一月一主题”交叉检查,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每月明确一个主题,指定牵头部门聚焦一个领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叉检查。2023年开展交叉督查8次,交办问题221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专项检查3次、督查巡查150余次,发现问题81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市提标升级交办18个问题按期完成销号。
三、2023年生态环保亮点工作
把生态创建作为刚性任务和硬性要求来抓,2023年10月28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上,国家生态环境部对第七批“绿水**就是**银山”****基地进行授牌,我县荣列其中,这是我县继2021年荣获第五批****示范区称号之后,再次成功摘得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家级荣誉;认真落实“双碳”战略,积极申报**省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2023年9月,被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财政厅确定为**省首批低碳近零碳试点县建设,省财政****园区给予3年6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200万元);2023年投入70余万元建****环境监测站,12****环境监测站揭牌仪式在我县举行,整合**、**环境监测力量。同时,监测站资质认证顺**过,监测项目涵盖水和废水、噪声两大类共计31项,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管理分值我县位列全省第二,再次评定为“轻微变好”格次,生态环保工作省考“五年优”市考“十一连优”,良好生态本底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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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