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复审(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宛**路381号
成交金额: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复审(二次) 服务范围:招标一家二审单位,项目位于****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地块北至南港河路、南至皖兴路、西至和谐大道、**玉带路。项目规划用地约580亩,规划建设车间、仓库、动力室、配电室、垃圾房、宿舍等各类建筑约42.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供电、给排水、通讯、消防管网、厂区照明、电缆沟、出货平台、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服务要求: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复审工作 服务时间: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止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永飞、王江涛、王明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
1、 临港新片区04PD-0303单元H07-03地块、04PD-0303单元H02-02地块租赁住宅项目,工程规模30.1415亿元,时间2022年2月
2、上****学校**工程,工程规模5.3886亿元,2021年4月6日
3、**区拓林镇FXS7-0101单元06-02地块动**置房项目,工程规模16.8638亿元,2022年
(三)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63.77分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77****6584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街道汽经一路5号5-17
项目联系人:王子强
联系方式:136****4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濡须路1#
联系方式:177****6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梅
电话:177****6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