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园区****中心项****区管委****发展局2406-330652-04-01-2210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底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新区,乾诚道以南,延德路以西。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26m2,总建筑面积约4451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2515m2,地下建筑面积约12000m2,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幕墙工程、装修工程及场外工程等。
2.3招标项目**费:**费暂定24228万元(不含变配电工程等费用)。
2.4工程类别:标底审核。
2.5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对****园区****中心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标底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招标基准价:约49.1904万元
2.7咨询服务期: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收费基准价按标底送审价累计值【下浮前】(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按分档累进计费。如需标底修复,则标底修复审核费用不另计,总费用一次性包干。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1+浮动率)计取。投标浮动率上限为0%(即各投标浮动率<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4.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咨询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4.3项目负责人要求:
4.3.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9月至2024年11****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6本次项目不接受****园区****中心项目(原7A地块项目)标底编制单位等前期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时间,下同),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越****路**大厦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向工作人员提交:(1)获取人有效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企业营业执照;(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5)业绩证明材料;(6)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或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电汇、转帐支票(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招标人账户:****;户行:**银行沥海支行;账号:001********0048。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新区沧海路与马欢路交叉口****科创园A座发展大厦809室。
7.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越**沥海街道 地 址:**市**路**大厦14楼
联系人: 金工 联 系 人:郦家锋
电 话: 0575-****0864 电 话: 175****360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