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地建设项目-****基地(一标段)砖采购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基地建设项目-****基地(一标段)砖采购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黎街道**区长山中路55号首府17幢2001室
中标金额:投标报价为供货当期**信息价价格(含税价)下 浮16.88%,报价包含3 %的增值税。 注:如当期**信息价价格没有,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市场共同询价确定基准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数量 | 投标报价 |
1 | 煤矸石标准砖 | 安厦建材 | 800千块 | 投标报价为供货当期**信息价价格(含税价)下 浮16.88%,报价包含3 %的增值税。 注:如当期**信息价价格没有,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市场共同询价确定基准价。 |
2 | 煤矸石多孔砖 | 安厦建材 | 500千块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 178****8725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方式:178****8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梅苑路 66 号**河畔(北区)116 幢 101 室
联系方式:0561-****182,159****8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 话:0561-****182,159****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