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14:58:05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12-18 00:00:00 | |
2025-01-08 09: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在线获取 | |
2025-01-08 09:00:00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县集中供暖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集中供暖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24]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24]1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供暖总建筑面积 77518平方米,****政府、职工之家、****中心、幼儿园、园丁小区、税务局等6个供暖片区、40栋建筑;设置机房6栋、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空气源热泵机组78台,水泵16台,全程水处理器6台,缓冲水箱6套,定压、补水及软化一体化设备6套。配套建设室内外管网及室内末端设备。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 日历天,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工作。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勘察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该阶段的项目管理、施工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2、勘察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勘察单位提供)(□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类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勘察资质的企业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州)(http://jypt.****.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8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州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州**县**镇秋日路1号
邮 编:626500
联 系 人:三郎老师
电 话:0836-****78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华三路55号8栋1单元4楼408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8-****800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2月1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