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鹿厂镇人民政府会理县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会**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联合体成员:凉山州****公司) | **省****市城南街道南阁村6组47号 | 465,309.00元 | 76.4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凉山州****公司)
C****0404 | 金属矿物质变废弃物治理服务 | 会**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 完成会**鹿厂铅冶厂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地下水监测,设置围挡、警示标牌、宣传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管控区域边界围挡可限制地块使用与人员活动。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损坏应及时修补。 |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定型板材围挡应参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与《**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
C****0404 | 金属矿物质变废弃物治理服务 | 会**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 完成会**鹿厂铅冶厂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地下水监测,设置围挡、警示标牌、宣传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管控区域边界围挡可限制地块使用与人员活动。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损坏应及时修补 |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定型板材围挡应参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与《**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
C****0404 | 金属矿物质变废弃物治理服务 | 会**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 完成会**鹿厂铅冶厂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地下水监测,设置围挡、警示标牌、宣传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管控区域边界围挡可限制地块使用与人员活动。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损坏应及时修补 |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定型板材围挡应参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与《**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
C****0404 | 金属矿物质变废弃物治理服务 | 会**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 完成会**鹿厂铅冶厂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地下水监测,设置围挡、警示标牌、宣传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管控区域边界围挡可限制地块使用与人员活动。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损坏应及时修补 |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定型板材围挡应参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与《**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
C****0404 | 金属矿物质变废弃物治理服务 | 会**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 完成会**鹿厂铅冶厂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地下水监测,设置围挡、警示标牌、宣传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管控区域边界围挡可限制地块使用与人员活动。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损坏应及时修补 |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定型板材围挡应参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与《**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
C****0404 | 金属矿物质变废弃物治理服务 | 会**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 完成会**鹿厂铅冶厂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地下水监测,设置围挡、警示标牌、宣传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管控区域边界围挡可限制地块使用与人员活动。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损坏应及时修补 |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定型板材围挡应参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与《**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
C****0404 | 金属矿物质变废弃物治理服务 | 会**鹿厂铅冶厂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 完成会**鹿厂铅冶厂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地下水监测,设置围挡、警示标牌、宣传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管控区域边界围挡可限制地块使用与人员活动。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损坏应及时修补 |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定型板材围挡应参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与《**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海涛(采购人代表)、郭建芳、朱昌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299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凉山州会**鹿厂镇鹿厂街
联系方式:0834-****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联系方式:028-****37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工作人员
电话:028-****3791
****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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