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79年12月,现位于**省**市**镇**路323号,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家禽屠宰;牲畜屠宰;食品经营;畜禽收购等。
因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25000万元,于**市**市高****工业园,利用现有土地63亩及厂房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以生猪及活禽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生猪屠宰及家禽屠宰机械化流水线生产,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35万头、家禽1050万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各工段废气通过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处理厂,生产废水(包括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检疫化验废水、待宰间冲洗废水、屠宰作业废水、屠宰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屠宰设备清洗废水、喷淋除臭设施废水、冷库内部清洗废水)及初****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隔声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将按照固体废物的危险性分类收集和处理,综合处理处置率达100%,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9****0288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38****6271
五、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见附件;公众也可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借阅纸质环评报告书。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见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电子邮箱****@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