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诚路(东山大道-兴隆338路)等2个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38378XY | 建设单位法人:王科 |
张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天府新区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天府新区湖畔**段26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科诚路(**大道-**338路)等2个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天府新区 |
经度:104.13366,104.13305 纬度: 30.40997,30.42415 | ****机关:**天府新****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7 |
川天环城复〔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000 |
35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38378X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展****公司 |
915********548093X | 验收监测单位:**华展****公司 |
915********548093X | 竣工时间:2024-09-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kcl.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科诚路(**大道-**338路)等2个项目包含两条路,分别为科诚路(**大道-**338路)和**272路(科诚路-**309路)。其中:科诚路(**大道-**338路)起于现状**大道二段,止于**338路,道路全长1655.19m,红线宽50m,为城市快速路;**272路(科诚路-**309路)起于科诚路,止于**309路,道路全长1147.47m,红线宽20m,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景观、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涵洞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科诚路(**大道-**338路)起点辅路及人非共板顺接**大道,主路(双向6车道)为跨越**大道二段。主路总长度为1350.192m,辅路长度为1655.192m。红线宽50m,为城市快速路;**272路(科诚路-**309路)起于科诚路,止于**309路,道路全长1147.47m,红线宽20m,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景观、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涵洞工程等。 |
科诚路(**大道-**338路)起点辅路及人非共板顺接**大道,主路(双向6车道)为跨越**大道二段,根据资料查询,主路跨越**大道已纳入《**大道(科慧路-太合路)道路综合提升项目》中建设内容(科诚路跨**大道跨线桥),该变动使科诚路(**大道-**338路)主路建设长度减少305m,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等施工现场相关管理要求,确保扬尘达到《**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办发[2022]52号)、《**市2023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应急措施要求;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和沥青拌合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使用密闭车辆运输。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利用居民已有的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材料、施工临时堆场应布置在远离地表水体的区域,并配备临时遮挡的布;施工垃圾、渣土等严格按规范集中堆放,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将任何施工废弃物或建筑垃圾抛酒入地表水体。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施工产生的弃土石方尽量回填综合利用,多余弃土石方应按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后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所有固体废弃物禁止入河,严禁在施工场地内燃煤和焚烧固体废弃物。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达到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 5、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水土防治措施,避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生态环境:①临时堆放场周围和路基施工时在道路下边坡设置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②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③布设无纺布对未及时完成防护的挖填路基边坡和临时堆放材料的施工工区进行了临时覆盖;④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 废气:①施工现场架设2.5~3米高墙,封闭施工现场,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②施工期间,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③施工期间控制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行驶速度,同时对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定期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④大风天不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统一堆放在施工场地,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开挖出的土石方临时堆放时,表面用毡布覆盖,定期统一将多余弃土外运。⑤施工期间做到了“十必须”“十不准”。⑥本项目严格执行了《**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中的相关规定。 废水:①本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②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肥,不外排。 噪声: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夜间未进行施工。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远离了环境敏感点,施工场周围设置了临时声屏障,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达到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城管部门定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弃方部分用于回填综合利用,多余弃方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部分回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运营期: 废气:①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选用择吸尘效果较好的树木、灌木和草丛可有效的降低运营期路面扬尘的影响;②执行车检制,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③加大环境管理力度,道路管理部门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定期跟进****监测站数据,配合管理部门排查大气污染源。 废水:加强运营期道路的管理,禁止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通过该路段,一旦发生交通事件,建设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同时,有环卫部门设置专人专岗,定期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加强路面排水设施维护,降低路面径流对河流的影响。 噪声:①****学校路段,应设置标识牌,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②道路两侧做好绿化;③住宅区临路测房屋窗户设隔声窗,减少交通噪声的干扰。 固体废物:路面及时清扫,清扫的垃圾统一收****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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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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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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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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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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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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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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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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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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