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平江县第七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相关编制服务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县第七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相关编制服务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第七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相关编制服务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3家单位;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3)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即此份授权委托书上必须同时具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及各自单位公章),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为:
包1: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3家单位;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3)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即此份授权委托书上必须同时具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及各自单位公章),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基本资格条件,项目当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从事此方面工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须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鹏
电话:188****6788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县月形岭街39号
联系人:杨主任
邮编:414500
电话:133****624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县**第10楼1001室
联系人:刘鹏
邮编:414500
电话:188****6788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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