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片区)EPC总承包项目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片区)EPC总承包项目四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片区)EPC总承包项目四标段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 | 审定预算价的100.00%(约****0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区佛子岭路-**M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0564-****80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2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包含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与施工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省****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人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1:******公司 联合体成员2:****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 | 投标工期 | 总工期2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包含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与施工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区**街道枫林路1号华野大厦22楼 联合体成员1:**省**市**区城****村小湾组 联合体成员2:**市**区民族大道153号 | ||||||
投标报价(元) | 审定预算价的84.60%(约****4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吴伟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72340 | |||||||
设计负责人 | 潘荣茂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GX120****0620 | |||||||
技术负责人 | 席明红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路(裕南路-312 国道南侧辅道)道路工程 | ||||||
设计负责人 获奖 | 无 | ||||||
设计负责人 业绩 | **市**区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设计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市****公司 联合体成员1:******公司 联合体成员2:**省****总院****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工期 | 总工期2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包含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与施工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开发区许继慎路136号 联合体成员1:**市**北路以西上院小区13#楼104铺 联合体成员2:**省**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 ||||||
投标报价(元) | 审定预算价的84.50%(约****5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苏丽丽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02559 | |||||||
设计负责人 | 郭诗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2018)****02706 | |||||||
技术负责人 | 徐远超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区**镇**寺河-张家店河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
设计负责人 获奖 | 无 | ||||||
设计负责人 业绩 | **县**合流道路雨污分流及紫蓬镇梳头河流域管网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1:******公司 联合体成员2:中北****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总工期2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包含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与施工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淮河路华福大厦 联合体成员1:**市**区**河街道**河路 259号 联合体成员2:**省**市**区**南路39号 金石柏朗大厦2703室 | ||||||
投标报价(元) | 审定预算价的84.00%(约****0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姚为开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01232 | |||||||
设计负责人 | 任正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267 | |||||||
技术负责人 | 吴令江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 ||||
项目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 业绩 | **市黑砂河流域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 | ||||||
设计负责人 获奖 | 无 | ||||||
设计负责人 业绩 | **高****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规划设计项目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9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六****人民政府 地址:**市**区金丰家园A区29号商业楼、**市**区迎宾大道与临淮路**200米 联系人:刘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564-****606、0564-****903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 地址:******交易中心****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 联系人:韩股长 联系电话:0564-****135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 地址:******交易中心****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 联系人:韩股长 联系电话:0564-****135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