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海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漯平高速3.9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16
项目名称 | 桦海**市**县孟寨镇漯平高速3.9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孟寨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9000 |
建设单位 | 桦海(舞****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孟立强 |
联系人 | 孟朝勃 | 联系电话 | 153****4716 |
项目投资(万元) | 1365 | 环保投资(万元) | 4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25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由桦海(舞****公司****集团)投资建设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项目于**市 **县孟寨镇漯平高速道路两侧边坡建设总容量为3.9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468万千瓦时,采用“全额上网 ”模式。工艺技术为太阳能能量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再通 过并网逆变器将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汇入电网。主要设备为光伏支 架、光伏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直流/交流电端、光伏交流配电箱 、监控系统、计量装置及配电系统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工程在施工期间要坚持对施工废物的及时清理、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堆场堆放,使施工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建筑废物在施工完毕后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处理;而生活垃圾安排专职工人收集并定期委托当地卫生部门统一清运及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做好宣传沟通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噪声的监测和监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优化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设施设备 ,对噪声源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
承诺:桦海(舞****公司 孟立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桦海(舞****公司, 孟立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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