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官桥镇八角亭村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是主要从事门窗制造,成立于2024年3月18日,租赁浏****石材厂及浏****石材厂已建的标准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5450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钢质防火门6万方,钢木质防火门7万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空气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喷粉粉尘、固化烘烤有机废气、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胶合废气、封边废气、木材加工粉尘、食堂油烟、车间异味。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再经专用油烟管引至屋顶排放;金属粉尘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车间内排放,定期清扫;焊接烟尘设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经自带旋风+滤芯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烘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共用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限值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的限值(SO2:200mg/m3、NOx:300mg/m3、颗粒物:30mg/m3);1#钢质门车间胶合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2#木工车间胶合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1标准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木质防火门胶合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再通过(DA004)排放;木材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车间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 (2)水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一般生活污水(含车间生活污水)一同经“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排放至收集池后用于厂区绿化,综合利用。 (3)声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暂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钢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木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焊渣暂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粉尘暂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塑粉循环回用于喷塑工序。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