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贵安扩容一标料场片石运输(含装车服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随着贵安高速扩容项目推进,为确保工程项目路面材料正常供应,需从贵安高速扩容工程项目1-6标路基范围内运输片石至贵安一标料场进行加工。为保证贵安拌和站生产有序推进,现需采购一家运输单位提供运输服务。
此次运输总数量约为80万吨。其中,运距≤3km的,运输数量约为10万吨;3km<运距≤10km的(运距按10km计算),运输数量约为10万吨;10km<运距≤20km的(运距按20km计算),运输数量约为30万吨;运距>20km的,运输数量约为30万吨(运距按30km计算),具体运输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运输数量为准。
三、项目要求:
1.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2.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运输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情况提供运输服务。
4.服务地点:(1)贵安高速扩容1-6标路基范****加工场;(2)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情况,可调整运输服务地点。
5.运输服务要求:根据甲方运输需求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及人员准时出车装货、运输、卸货,确保满足甲方的运输需求。
6.运输片石装车由运输单位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运输单价内,不单独计价。片石装车前,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对片石质量等进行筛选,****加工场的片石质量满足甲方要求,且不不合格品(包含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的处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7.运输货物种类:主要以片石运输为主。可根据甲方需求调整运输货物种类,确保满足甲方运输需求。
8.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月结算周期为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每月双方需对清月结算周期内发生的数量及金额,并出具经双方签认的计价单(结算单),结算数量以片石运输进场过磅数量扣除不合格部分数量(含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作为片石运输结算数量。
9.支付方式;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计价金额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视甲方资金情况进行费用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1年后无息返还。
10.调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11.运输服务单位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需持证上岗。
四、询价情况: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9日17时前将询价回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PDF格式)。联系人:潘 工 联系电话:139****8810。
(二)此次询价仅限于咨询价格,项目采购后续将以招标形式进行发布,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感谢对询价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