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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4-12-1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6 16:4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100吨拉链头、300吨锌合金配件建设项目 | **市江东街道通宝路220号 | **** | ****拟拟投资500万元,利用厂区内自有闲置厂房从事扩建生产活动,使用建筑面积约为1500m2,新增购置压铸熔化一体机20台、拉链头组装机80台、熔化炉1台、滚筒机20台等设备,新增拉链头、锌合金配件等产品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产1100吨拉链头、300吨锌合金配件的生产规模。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公司江东运营部处理。 2、废气:熔化、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废气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废脱模剂包装桶、含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炉渣、金属渣、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传真:0579-****0073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