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官坂 220 ****电站 110 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官坂 220 ****电站 110 千伏送出工程 | 途经**省**市**县官坂镇、长龙镇、**镇、坑园镇、透堡镇。 | **** ****公司 | ******公司 | 用地面积:44255m2(新增永久用地 7080m2、临时用地37175m2)线路路径长度:16.12km。 | 运营期:1、废水: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不得排入水源保护区。2、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金具以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影响。3、固废:(1)加强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2)挖填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送入环卫系统处理;(3)在茶园、果园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4)拆除下来的杆塔、电缆和导线金具等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及时运出并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进行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生态公益林内,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境;强化巡检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产生破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