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已由 **市****委员会以 璧发改【2024】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学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天棚及墙面乳胶漆铲除后重新刷乳胶漆,安装天棚吊顶,安装栏杆,外墙漆修补,新做广告牌,消防管网改造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82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四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约305.2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四标段范围为:**小学、****小学、御湖小学、高新初中、高新小学、**小学、****小学、**初中食堂、教室、功能室等维修改造。
2.4.2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
2.7其他:
2.7.1一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7.2本工程最高限价核查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经商****按以下原则处理:
1.**小学钢楼梯平台、梯梁、立柱重量按花纹板0.67吨、槽钢0.51吨,工字钢0.53吨计算。
2.御湖小学卫生间回填土厚度约20cm;余方弃置按2m3计算,运距为5km。
3.****小学墙面艺术漆材质为卡塔尼或三色金,硬度中度,作法为2遍腻子(不挂网)3道面层。
4.高新小学外脚手架高度为9m。
5.**初中外脚手架高度为9m。
6.**小学顶部灯条灯具参数为15W,3500K。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双星大道369号 | 地址: | 重****广场A座24-6 |
联系人: | 朱老师 | 联系人: | 何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7****9989 | 联系电话: | 153****372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