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地 址 | **省**市**区外环东路36号A栋2单元3栋3层2号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市**区翠竹苑小区50栋B地 ,计算租金面积50㎡,租赁用途为住宅,有权属说明,目前空置。 |
计算租金面积 | 50㎡ | |
出租用途 | 住宅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3000元/月(含税,第2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5 周期。)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2、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4.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物业(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房屋使用条件、面积及装修情况等)。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的,即视为知悉并且全部了解出租方物业的现状情况。 | |
特别事项说明 | 1.相关费用说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月租车位费等由租户使用产生的费用,由租户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交易所的交易活动的; (5)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3.招租保证金处置方式:最终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联交所根据出租方向承租方出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退还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且未违反公告和交易规则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原路返还。 4.其他条款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 |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18:00 | |
招租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6000元 | |
交纳招租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交易所****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科技园支行 | |
开户账号 | ****0592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付小姐:0755-****2365 刘小姐:0755-****0798 陈先生:0755-****0822 |
传 真 | 0755-****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0834 | |
联系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 |
网 址 | www.****.comsotcb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