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16 17:53:11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服务区扩容增桩及储能配置调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服务区扩容增桩及储能配置调整项目
标段名称:****服务区扩容增桩及储能配置调整项目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省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1.4.1项目概况
为顺应未来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趋势,有效缓解电动汽车车主的“里程焦虑”,持续完善网络,提高设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本项目已列入****工作计划,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于企业自筹。
1.4.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4.2.1 沪****服务区内:
1.4.2.1.1 南、北两侧停车区内各**1台630KVA箱变;
1.4.2.1.2 南侧停车区内、北侧原有箱式变压器旁各**1台125KW/261KWh储能设备以及配套设施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1.4.2.1.3 南、北两侧**箱变旁各**1台261KWh/250KW充储一体机,每机配置两终端4把充电枪以及配套设施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1.4.2.2 沪****服务区内:
南北两侧停车区指定区域各**2台360KW直流双枪一体机,北区预留区域新增480KW一拖六充电堆一套。
1.4.2.3 麻****收费站内:
****服务区北区原有1台50kw/113KWh****收费站;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3.5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期为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 /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 17 日至2024年12月 19 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20 日14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楚天****公司(http://www.****.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采 购 人:****
地 址: **省******中心东塔23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方式:027-****667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有效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近3年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工程或改造工程业绩均予以认可,后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 ③近3年担任过1个300万元以上电力工程施工项目或1个300万元以**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供应商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6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5、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工程或改造工程业绩均予以认可,后同(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