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6
发布日期:2024-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公司环保制程特 废气排气通风管道、光伏支架及钢构配件 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111号 | 2024.****.9 |
2 | 关于******公司 年产5000万米光缆钢丝、6000吨钢丝绳及4000 吨钢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112号 | 2024.****.9 |
3 | 关于**晟****公司蛋粉生产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113号 | 2024.****.12 |
4 | 关于**市****公司 年产25万件船舶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4〕114号 | 2024.****.13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市**西路8****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5239
邮 箱:****@163.com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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