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省**市**泗城桃李文苑小区 8#楼 2 号
中标(成交)金额:557092.54
评审得分:75.4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中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中队办公楼 施工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玲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0124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和园小区11栋2单元104室,联系电话:189****587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徐队长 0557-****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
地 址: **市和园小区11栋2单元104室
联系方式: 张工 181****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