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万吨耐磨新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82MACT0HDUXA | 建设单位法人:方斌 |
杨汉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办事处******公司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2万吨耐磨新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0-黑色金属铸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办事处******公司厂房 |
经度:111.63049 纬度: 27.7070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01 |
涟环审〔2020〕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53.5 | 运营单位名称:**** |
****1382MACT0HDUX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82MACT0HDUX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CA6NU125 | 竣工时间:2023-09-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2万吨耐磨新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吨耐磨新材料 |
公司仅生产部分产品,产品种类及产量均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制模→融化→浇注及砂处理→清理→热处理和机加工→涂料与喷漆→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制模→熔化→浇注成型→热处理→清砂打磨→检验 |
根据实际情况对生产工艺进行了简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强化项目废气的污染防治。一是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二是熔化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浇注产生的烟尘和VOCs 通过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后,都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抛丸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脉冲式除尘器处理,消失模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喷漆产生的VOCs、二甲苯、颗粒物,通过UV 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颗粒物和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有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33-2019)中表A.1限值;三是食堂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加强噪声防治。合理布局,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基座,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中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一是废边角料、炉渣、焊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通过分类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生产,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处置;二是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做到防风、防雨和防渗。废液压油和润滑油桶底部设置托盘,危废间地面按要求防渗处理,各类危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置,暂****公司进行处置;三是生活垃圾设置环保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取消了焊接、抛丸、喷漆工序,相应工序废气不产生。项目熔化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检测报告可知,项目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关标准;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A.1中相关限值。项目不设食堂,员工均为附近居民,回家就餐,故无食堂油烟产生。 3、项目噪声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经检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市****公司处置。 |
项目废气发生一定变动:①熔化烟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浇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熔化烟尘、浇注废气实际通过2根排气筒分别排放,且均从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②未设置抛丸机,改为人工打磨,打磨废气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③砂处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④实际不进行喷漆,取消了喷漆工序,无喷漆废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湖****公司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 |
2023年因******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将已办理的相关手续均转让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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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737 | 1.5118 | 0 | 0 | 0.737 | 0.737 | / |
0 | 0.124 | 0.272 | 0 | 0 | 0.124 | 0.12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 / | |
2 | 冷却水池 | / |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熔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熔炼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浇注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砂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砂处理及浇注工序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
3 | 焊接烟尘净化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 | 打磨废气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A.1中相关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噪声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一是废边角料、炉渣、焊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通过分类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生产,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处置;二是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做到防风、防雨和防渗。废液压油和润滑油桶底部设置托盘,危废间地面按要求防渗处理,各类危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置,暂****公司进行处置;三是生活垃圾设置环保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 | 项目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市****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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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1、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强化项目废气的污染防治。一是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二是熔化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浇注产生的烟尘和VOCs 通过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后,都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抛丸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脉冲式除尘器处理,消失模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喷漆产生的VOCs、二甲苯、颗粒物,通过UV 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颗粒物和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有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33-2019)中表A.1限值;三是食堂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加强噪声防治。合理布局,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基座,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中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一是废边角料、炉渣、焊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通过分类收集后外售或回用于生产,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处置;二是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做到防风、防雨和防渗。废液压油和润滑油桶底部设置托盘,危废间地面按要求防渗处理,各类危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置,暂****公司进行处置;三是生活垃圾设置环保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取消了焊接、抛丸、喷漆工序,相应工序废气不产生。项目熔化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检测报告可知,项目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关标准;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表A.1中相关限值。项目不设食堂,员工均为附近居民,回家就餐,故无食堂油烟产生。 3、项目噪声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经检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市****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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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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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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